《三国志》对民族关系的书写
来源:中国民族报 刁生虎 王冰鑫 发布日期:2023-10-2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山风景区的万卷楼,曾是陈寿读书和治学之所。图为万卷楼前的陈寿雕像。

图片来源:南充市人民政府网站

  在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文明史中,各民族交往方式多样、关系紧密。西晋初年,陈寿撰著的《三国志》作为集三国时期各政权大事于一体的正史之一,其为少数民族独立作传的书写体例源于《史记》和《汉书》书写传统。《乌丸鲜卑东夷传》作为《三国志》中唯一一篇少数民族专传,与书中其他传记涉及少数民族的内容互为补充,全书总体呈现出详略有序、彼此呼应的书写格局。《三国志》记载了汉末魏初至晋武帝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习俗等内容也载入其中,是研究三国时期少数民族历史的重要文献,亦可从中看出陈寿对民族关系的认识。

  《三国志》民族关系书写的重要面向

  陈寿对民族关系的书写主要在于记述了各民族之间多样化的交往方式。和平的民族交往方式多种多样,三国时期主要有绥抚、羁縻、和亲、纳贡等。

  《魏书·武帝纪》记载,曹操安抚被征服的羌、胡,他告诫将在羌胡地区为官的毌丘兴:“羌、胡欲与中国通,自当遣人来,慎勿遣人往。善人难得,必将教羌、胡妄有所请求,因欲以自利;不从便为失异俗意,从之则无益事。”《蜀书》记载,“及东征吴,遣良入武陵招纳五溪蛮夷,蛮夷渠帅皆受印号,咸如意指”。蜀汉政权给予少数民族首领官印封号,以实现对民族地区的治理。设立驻军以及委派官员,也是管理民族地区的有效办法。这些官员多采用和平治理的方式,偶尔也会使用武力镇压叛乱,这样的治理方式,使民族关系更加融洽。《三国志》中记载了众多此类事迹。例如,《魏书》记载徐邈的功绩,“西域流通,荒戎入贡,皆邈勋也。讨叛羌柯吾有功,封都亭侯,邑三百户,加建威将军。邈与羌、胡从事,不问小过;若犯大罪,先告部帅,使知,应死者乃斩以徇,是以信服畏威”。蜀国官员马忠为人宽和大度,在任期间处事有方,能够当机立断、恩威并施,陈寿在《蜀书》中对其评价为“蛮夷畏而爱之”。

  和亲之举早有先例,但在三国时期出现频率不高,这是由于当时战争频发、社会动荡,仅凭和亲而达成的合作关系并不能保证长久稳定。例如,《乌丸鲜卑东夷传》记载,“袁绍与公孙瓒连战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助绍击瓒,破之。绍矫制赐蹋顿、峭王、汗鲁王印绶,皆以为单于”。大意是说,袁绍与乌丸首领蹋顿通过和亲方式建立关系,谋求各自利益。

  奉献纳贡也是三国时期各政权交往的方式之一。《魏书·文帝纪》载,“(黄初三年)二月,鄯善、龟兹、于阗王各遣使奉献。诏曰:‘西戎即叙,氐、羌来王,诗、书美之。顷者西域外夷并款塞内附,其遣使者抚劳之。’是后西域遂通,置戊己校尉”。曹丕借《诗经》《尚书》称赞氐、羌与中原的交好之举,安抚慰劳前来的使者,并联通西域地区,这是中原地区与边疆地区和平交往的范例。除此之外,还有周边地方政权统治者派遣使臣前往中原奉献纳贡的史实,如《魏书·三少帝纪》载,“(景元三年)夏四月,辽东郡言肃慎国遣使重译入贡,献其国弓三十张,长三尺五寸,楛矢长一尺八寸,石弩三百枚,皮骨铁杂铠二十领,貂皮四百枚”。

  战争是特殊的民族交往方式,游牧民族受环境所限,为了生存和发展,会通过战争来获取资源。据陈寿所述,匈奴之后,三国时期乌丸、鲜卑势力强盛。魏、蜀、吴政权一方面为保护子民,另一方面为扩张自身势力范围,也有征伐之举。可以说,战争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交流与融合。

  《三国志》民族关系书写的鲜明倾向

  从《三国志》的记载可以看出,长期持续的民族交往客观上促进了民族融合,文化交流、人口迁徙、贸易往来,使各民族在日常社会中融为一体。陈寿对帮助各民族移风易俗、学习中原文化的地方官员予以赞赏,体现出“华夷一体”的倾向。

  社会生活方面,《三国志》记载了各民族多样的文化交流方式与迁徙移居史实。《吴书》记载,东吴大臣薛综上书说,珠官郡以南地区“山川长远,习俗不齐,言语同异,重译乃通”。东吴派去官员,“乃教其耕犁,使之冠履;为设媒官,始知聘娶;建立学校,导之经义。由此已降,四百余年,颇有似类”。《乌丸鲜卑东夷传》记载,阎柔统辖下的幽州、并州区域万数乌丸部落在战争之后都迁徙到中原居住。

  经济贸易方面,少数民族多以牛、马等牲畜作为贸易资源,且常与朝贡相连。《乌丸鲜卑东夷传》载,“比能帅部落大人小子代郡乌丸修武卢等三千余骑,驱牛马七万余口交市,遣魏人千余家居上谷”“厥机死,又立其子沙末汗为亲汉王。延康初,又各遣使献马。文帝立素利、弥加为归义王”。

  魏、蜀、吴领地及周边所涉民族众多,统治者对待各民族的政策或“战”或“和”,亦有两者结合之举。陈寿更赞成与各民族以和平方式相处,这点从其叙事笔法可见一斑。陈寿对多数战争仅记录基本史实,但详细叙述了双方和平相处的诸多细节,且褒扬了在治理方面以和平教化代替武力征服之举。例如,在《魏书》中,陈寿称赞徐邈“可谓国之良臣,时之彦士矣”,评价邓艾“矫然强壮,立功立事”。《蜀书》记载,诸葛亮曾向刘备提议“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对此,陈寿称赞诸葛亮“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吴书》记载,薛综曾劝谏统治者慎重选择管理民族地区的官员,陈寿评价其“学识规纳,为吴良臣”;东吴大臣陆瑁同样向吴主进言,规劝其对偏远民族地区当施行羁縻政策,陈寿评价其“笃义规谏,君子有称焉”。

  总之,《三国志》对民族关系的书写,体现了陈寿的民族观念兼具华夷之辨意识与“华夷一体”倾向的双重性。这一观念的形成与战争频仍的时代背景、陈寿个人的学术思想渊源及其修习实践有关,虽然带有局限性,但仍不失较高的历史价值及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

(编辑:李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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