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洮岷地区民间历史文献的保护利用
来源:中国民族报 李志明 李正元 发布日期:2022-05-1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洮岷”是历史上洮州和岷州的简称,洮岷地区大致包括今天以甘肃省临潭县、卓尼县和岷县为中心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定西市大部分地区。这里自古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舞台,在民间留存至今的诏令、碑刻、族谱、契约文书、“莎木”唱词等文献,为我们考察相关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了重要资料。

  留存民间的文献种类多样、价值珍贵

  诏令文书。洮岷地区民间历史文献中的诏令文书从明代延续到清代,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洮州世袭百户刘贵诰封,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岷州卫副千户张信诰封,永乐十年(1412年)明成祖赐给康乐西蜂窝寺的汉藏文对照敕谕;宣德二年(1427年)明宣宗封赠岷州僧人沙加为“佑善禅师”的汉藏文对照敕书;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明世宗颁赐给岷州僧人章巴宁布的汉藏文对照诰封;康熙二年(1663年)清圣祖颁给岷州永宁寺、弘教寺的满、汉、藏三体对照护敕等。这些诏令文书涉及卫所制度、僧官制度、土司制度和茶马贸易等方面的内容,是明清中央政府治理政策的具体体现,凸显了中央王朝在维护统一、凝聚民心方面的重要作用。

  碑刻。洮岷地区的碑刻为研究各民族互动共生的历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落成于北宋元丰七年(1084年)的岷州广仁禅院碑文载,建寺过程中,“守臣为之力,哲僧为之干,酋豪为之助,虽经历累岁而数百区之盛若一旦而就”。明宣德四年(1429年)的汉藏对照《御制大崇教寺碑》载:“况岷州其地,距佛之境甚迩,其人习佛之教甚稔,顾寺宇弗称久矣。”因此,朝廷出资,谕令洮岷等地卫所官兵与当地民众共同兴建了规模宏大的岷州大崇教寺。卓尼九甸峡一带存留的多件碑刻,记载了藏传佛教僧人和地方民众及卫所军户共同兴修道路的历史。写于1945年的《创修学校重建经堂记》记载了各族民众共同创修新式学堂,开启民智,促进国民教育的事迹。

  族谱家谱。洮岷地区留存的家谱涉及汉、藏、回等多个民族。汉族家谱主要有洮州卫都指挥使李达家族编纂的《洮州李氏世谱》、洮州道纪司都纪于氏家族的《于氏派衍家谱》等。例如,《洮州李氏世谱》记载了皇亲国戚李达自永乐初年从安徽凤阳移居洮州后,与当地藏族后姓、赵姓、包姓等土司家族广泛联姻,实施“纳马中茶”政策,巩固边疆的历史。历史学家顾颉刚在翻阅此谱之后写道:“使中央权威立于此者,达之功也。”

  卓尼杨土司家族的藏文族谱中,多次提及历代土司与周边汉族通婚,土司夫人仁钦华宗正是出自李达后裔家族的杰出女性。族谱中还记载,土司家族中的数辈僧纲,都精研汉语文,达到了很高的水准。洮州卓逊土司家族的资料表明,该家族表现出“一个家族,三种葬俗”的独特丧葬习俗,即家族中继承土司者按汉族习俗实行土葬,出家为僧者实行火葬,其他人员实行天葬。岷州藏族后土司家族的“宗图”记载了自明代洪武年间至清光绪年间18代土司受封的史实,为考察后氏家族如何从“番”演变成“汉”提供了可靠的文献依据。

  洮州回族丁氏家族的族谱中,则记录了该家族与李达后裔、卓尼杨土司家族联姻等史实。

  据洮州藏族、回族族谱记载,其宗族成员不乏考取举人等功名者,足见儒家文化在边疆地区的影响力之大。而汉族族谱中,也载有宗族成员在藏传佛教寺院出家为僧者,甚至有卫所军户后裔被禅定寺等藏传佛教寺院认定为转世活佛,成为一代高僧。另外,家谱表明,洮岷地区藏族普遍冠汉姓、起汉名,讲究起名用字,注重字辈排行,具有较强的宗族观念。其姓氏来源主要有中央王朝赐姓、部落名转化、汉藏通婚等。

  此外,还有洮州卓洛寺杨僧纲家族和岷州后氏家族的“神主图”,即一种绘有祖先牌位的卷轴画。明朝时期,自内地迁居而来的卫所军户后裔,将这一祭拜习俗传入洮岷地区。从杨僧纲家族和后氏家族的“神主图”可知,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这一习俗逐渐被藏族民众所接受。

  契约文书。洮岷地区留存有大量明清时期的契约文书,其中一部明代契约文书是用汉文书写的藏传佛教寺院与藏族民众所立的契约,体现了汉文作为通用文字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影响。与此同时,洮州卫都指挥使李达家族中留存着多件用藏文草体书写的账簿和财产清单,这说明在洮岷地区藏族使用汉文、汉族使用藏文都有久远的历史。洮岷地区契约文书体现出汉、藏、回等民族以土地买卖、典当、借贷等经济行为为纽带,结成经济共同体的历史事实。

  宗教文书。洮岷地区民间留存的宗教文书,有一部分是珍贵的孤本古籍文献,兼具史料和文物价值。在岷县发现的两部明朝正德元年(1506年)刻印的七卷本藏文《大乘妙法莲华经》,每一品皆有汉藏对照题名,经文后附有汉藏文题记。岷县还存有两种不同版本的藏文《阎罗王授记四众预修生七往生净土经》,与敦煌所见此经汉文本和黑水城所见此经西夏文本一脉相承,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洮岷地区还发现有《西天佛子源流录》、班丹扎释从北京大隆善寺发给岷州大崇教寺的两件藏文法旨。《西天佛子源流录》原文本用藏文写成,约于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成书,后被翻译成汉文并付梓流传。这一资料明确记载了中央王朝早在明朝便开始过问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的事实,是明朝实现对西藏有效管理的重要证据。

  “莎木”唱词文本。“莎木”是流传在甘南、定西等地一种古老的祭山神歌舞,这种活动分别被卓尼县和岷县以“巴郎鼓舞”和“巴当舞”为名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莎木”表演过程中,有大量的藏语唱词,内容涉及宇宙起源、历史源流、农事安排、风俗礼仪等。目前,“莎木”流传的唱词大多是汉语藏语杂糅,主要以汉字记录藏语读音的方式来书写传承,这些唱词文本是当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强有力的记忆纽带。

  保护利用洮岷民间文献的路径

  民间文献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洮岷地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间文献充分说明,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过程中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密关系。充分挖掘和利用这些资料,对推动政治、经济、社会、历史、文化、宗教等领域的研究,挖掘、整理、宣传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价值。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洮岷地区民间文献资料的保护和利用。

  开展普查,摸清底数。要尽快对洮岷地区民间文献进行一次“地毯式”搜索,摸清“家底”,将搜集到的文献分门别类地登记造册、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永久保存。在此基础上,编纂《洮岷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文献总目》,以资保护传承、后续研究及教育宣传使用。

  广泛征集,保护文物。洮岷地区民间历史文献中有一部分资料,比如《西天佛子源流录》、大智法王班丹扎释的藏文法旨,以及诸多诏令文书等,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这些文物大多散藏在民间,保存状况堪忧。对于一些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民间历史文献,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征集到博物馆或档案馆等公共机构永久保存。

  整理出版,化一成万。洮岷地区民间历史文献既有藏文,也有汉文,其中充斥着大量的方言俗语、俗字、异体字,解读难度较大,保存十分零散。可以在普查和征集的基础上,选取若干善本进行校勘,出版《洮岷地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文献汇编》等,加快整理出版工作步伐。

  加大研究,开发利用。洮岷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历来深受学界关注。历史学家顾颉刚在洮岷地区的考察经历,为他在1939年正式提出“中华民族是一个”理论提供了坚实的田野基础。民族学家谷苞1946年在甘南卓尼、迭部等地考察所得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资料,为费孝通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提供了重要的材料支撑。要加强对新发现的洮岷地区民间历史文献的利用,从历史学、文献学、文学、文字学、民俗学等多方面开展研究。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

(编辑: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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