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写雪域高原人权保障新篇章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5-04-0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3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实现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当代中国发展进程相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本报特邀请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书写雪域高原人权保障新篇章展开讨论。——编者

  

  2024年1月24日,西藏山南市森布日生态搬迁安置点举行搬迁以来的首次赛马活动。森布日生态搬迁安置点聚居着从海拔超过4500米的羌塘草原腹地搬迁至此的3万多名高海拔生态搬迁移民。图为赛马选手在比赛。 新华社记者 姜帆摄

党的领导是西藏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

  □ 肖武 

  呵护人的生命、价值、尊严,实现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西藏和平解放为起点,西藏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权保障,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重大部署,推动西藏人权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今天的西藏,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宗教和顺、环境友好、人民安居乐业,人权保障水平处于历史上最高阶段。

  西藏人权事业之所以能取得全方位进步,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对人权的保障,根植于其使命型政党的责任,体现在百年奋斗的征程中,并在人权保障的成功实践中得到充分证明。从西藏人权事业发展的历史演进、理论基础、现实状况和未来展望中都可以看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就没有新西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和保障西藏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维护好、发展好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为西藏的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西藏人民构建起了政党引领下同心圆结构的人权发展逻辑。放眼全球,一些国家将国家和政府视为人权保障上的最大“拦路虎”和“侵犯者”,主张“权利—权力”二元对抗逻辑。与之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人权保障上承担起“组织者”和“建设者”角色,发挥中国共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超越了对抗式人权保障窠臼。党的百年奋斗史,始终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中国共产党带领西藏人民走过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区成立和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阶段,走进新时代,书写了波澜壮阔的西藏人权发展史。

  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西藏人民走出了立足西藏实际的人权发展道路。人权是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必须也只能从本国实际和人民需求出发,探索适合自身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立足西藏实际,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贯彻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的民主权利。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提升经济社会权利保障水平,推动民主权利和民生权利协调发展。在推动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的进程中,注重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通过解决生存问题为人权保障奠定基础,通过解决发展问题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立体式人权保障模式。中国人权保障的一个鲜明特征是,不仅强调人权内容的多样性,还主张人权保障方式的多样性,建立融总体发展规划、人权行动计划、法治等为一体的立体式人权保障模式,通过总体规划为人权发展谋篇布局,通过人权行动计划确立人权保障的重点任务和目标,以法治为人权发展提供强力保障。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立足西藏发展阶段和现实需要确定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发展规划,制定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人权保障的目标始终贯穿其中。

  中国共产党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努力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覆盖,在西藏深入开展依法治藏工作,不断提升依法治藏水平,以依法治藏实际成效为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明确了以“人民幸福生活”为人权保障状况的检验标准,把人民幸福生活作为最大的人权。首先,人权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在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进程中,每一个人、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地区都不能少。其次,在西藏保障人民幸福生活,就要坚持所有发展都赋予民族团结进步的意义,都赋予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都赋予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都有利于提升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三,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是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权保障的最终目标也是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边疆与民族研究中心主任)

 

西藏人权事业取得全方位进步

□ 梁俊艳

  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3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集中展现了西藏各项人权事业取得的辉煌成就。

  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近代以来,西藏人民置身于帝国主义侵略和封建农奴制双重压迫之下,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保障。以英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势力一手炮制了所谓“西藏独立”问题,严重破坏了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1888年和1903年,英国先后两次武装入侵西藏,用当时最先进的马克沁机枪屠杀西藏军民;1913年,英国又阴谋策划召开“西姆拉会议”,唆使西藏地方代表首次提出“西藏独立”的无理要求,并开始蚕食鲸吞我国藏南地区领土。1947年,印度获得独立后,美国紧步英国后尘,开始在世界舞台上主导所谓“西藏问题”。1950年上半年,一批美国枪支弹药经由印度加尔各答运入西藏,用以对抗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藏。美国还指使他国在联合国提出干涉中国西藏的提案。以上历史事实充分证明,所谓“西藏独立”问题完全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物。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宣告西藏和平解放。和平解放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有力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为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主改革在西藏人权发展史上树起一座不朽丰碑

  西藏人民平等享受各项权利,始于民主改革。旧西藏实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受到三大领主残酷剥削和压榨,毫无人身自由,更无权参与任何社会事务。旧西藏的《十三法典》与《十六法典》把人分为三等九级,“上上是至高无上的,命价无法偿还;下下如流浪汉、铁匠、屠夫等,彼等命价值草绳一根”。

  民主改革开始后,第一步是开展“三反”,即反对叛乱、反对乌拉差役、反对人身依附。接着,国家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予以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西藏百万农奴和奴隶第一次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废除政教合一制度后,西藏实行政教分离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保障了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可以说,1959年是西藏人权意义上的“元年”。西藏人民有史以来第一次实现当家作主,成为自己的主人,开始在雪域高原书写大写的“人”字。西藏民主改革不仅推动了西藏社会发展和人权进步,同时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和世界人权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事件。

  改革开放为西藏人权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结合西藏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实际,先后召开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对西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其中,从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党中央召开了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适时确定了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发展规划,确立了西藏从加快发展到跨越式发展再到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推进跨越式发展、从基本稳定到长治久安的战略目标。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形成了国家直接投资建设项目、中央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全国进行对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持格局,有力推动了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显著提高了西藏人民的生活水平。

  党和国家采取特殊措施,优先发展西藏医疗、教育等事关民生福祉的大事,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西藏各族人民的人权保障水平。在党中央亲切关怀和全国人民大力支援下,西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家庭账户、大病统筹和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农牧区医疗制度全面建立,以拉萨为中心、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网建立起来,实现了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人民的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教育事业发展日新月异,国家对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包吃、包住、包基本学习费用,西藏各族人民的受教育权得到充分保障。实践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也为西藏人权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西藏在改革开放的广阔天地中走上了与全国同步发展的轨道,各项人权迈上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新时代开启西藏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新篇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心系西藏各族人民。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西藏工作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中央先后召开第六次、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新形势下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确立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规划实施了中央政府支持西藏的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制定了惠及西藏各族人民的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开启了西藏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新篇章。

  西藏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培育内生动力,不断丰富着人权保障的内涵。2019年底,西藏累计实现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4年,西藏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2.5%以上。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住房保障更加完善、公共卫生事业持续壮大、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大力实施健康西藏保障工程,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传承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文化建设实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与发展,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真切切。

  《新时代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充分彰显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以来,西藏人权事业取得的长足发展和全方位进步。这些成就不仅体现了西藏人权事业的辉煌成就,也展示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生动局面,增强了各族人民对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鼓舞激励西藏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创造西藏人权事业发展新的奇迹。

  (作者系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员)

 

西藏人权事业发展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新范式

□ 端德康珠维丹 图登克珠

  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是社会进步和繁荣的生动写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篇章。自1951年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以后,西藏各族人民的人权保障实现了全面进步。回顾这一历史进程,有助于我们全面认识西藏社会发展的伟大成就,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巨大优越性。

  西藏人权发展的历史进程

  生存权的制度性奠基(1951年—1959年)。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签订,标志着西藏实现和平解放,为西藏人民生存权的保障奠定了基础。和平解放前,旧西藏处于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之下,占人口95%的农奴和奴隶被剥夺基本人身权利,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人均寿命不足36岁,文盲率超90%。《十七条协议》的签订,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但西藏的社会结构仍然延续封建农奴制,人权毫无保障。

  发展权的系统性实现(1959年—1978年)。195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西藏掀起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砸碎了侵犯生存、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利的制度枷锁,百万农奴获得了彻底解放,第一次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成为人权的享有者。这是西藏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为发展权的实现开辟了广阔道路。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全面实施。民主改革废除了生产资料封建领主所有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西藏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取得了显著进步,为人权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农业产值从1959年的1.44亿元增至1978年的5.02亿元,年均增速7.3%;工业从近乎空白起步,至1978年建成电力、建材等企业263个,工业总产值达1.29亿元;小学数量从1959年的462所增至1978年的6819所,适龄儿童入学率由2%升至85.6%;人均预期寿命从35.5岁提升至57.3岁,婴儿死亡率下降62%。

  各项权利的深化与拓展(1978年—2012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大地,西藏也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西藏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建设,西藏各族人民的各项权利进一步得到尊重、实现和保障。在政治上,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政府作为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法规和政策,保障了西藏各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政治权利。在经济上,西藏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业、藏医药等特色产业,推动了经济快速发展。同时,党中央作出对口支援西藏重大战略决策,加大对西藏支持力度,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援助,促进了西藏经济腾飞。在文化上,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传承,藏语文学习和使用得到保障,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展现了西藏独特的文化魅力,增强了西藏各族人民的文化自信。

  西藏人权保障的新时代实践(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动西藏各项事业繁荣发展,切实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西藏人权事业取得了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呈现出政治安定、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宗教和顺、环境友好、人民安居乐业的发展景象,成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典范。

  生存权、发展权取得历史性成就。2019年,西藏74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6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绝对贫困得到历史性消除。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经济总量从1959年的1.74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2764亿元以上,粮食产量由1959年的18.29万吨增加到2024年的113万吨,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58元。生命健康权得到切实保障,西藏人口由1959年的122.8万人增长到2021年的364.81万人,其中藏族人口占86.01%,人均寿命达到72.19岁。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实现全方位进步。就业优先战略有效实施。教育事业实现优先发展,在全国率先实行15年公费教育政策。医疗卫生事业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全面进步,西藏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年均开展文化惠民活动10万余场次,受益群众近1500万人次。

  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保障得到全过程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充分实现,西藏各族人民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各项权利。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工作不断加强,以藏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已成为西藏干部队伍的骨干和各行业系统的中坚力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发展,藏语文的学习、使用受到法律保护,藏文典籍得到有效保护利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信仰自由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有力维护了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环境权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环境治理成果得到新巩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西藏成为世界上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人民生态环境权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释放新动能,碳达峰“1+N”政策体系基本形成。生态补偿制度有效落实,2016年至2024年,年均为群众提供生态保护岗位51.6万个,实现年人均收入3500元。

  特定群体权利享有特殊性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中女性在校生比例均保持在50%以上。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成效显著,持续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扩面、16—59岁就业年龄段持证残疾人就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安置。

  西藏人权发展的逻辑内核

  西藏人权的发展体现了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追求。西藏人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参与权,能够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在经济上实现了从贫困到富裕的转变,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文化上,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和弘扬;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互帮互助,展现了人类文明的美好图景。

  西藏人权事业的历史性跨越,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在边疆民族地区的成功实践。与西方所谓的“人权样板”相比,西藏人权发展有着本质的区别。西方的人权理念往往被资本左右,以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为核心,存在着严重的社会不平等、种族歧视等问题。而西藏的人权发展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发展的成果,体现了真正的公平正义。西藏的人权发展模式为世界人权事业提供了借鉴,证明了人权发展没有固定模式,每个国家和地区都应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社会背景,探索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

  西藏人权事业经历了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取得了全方位进步、历史性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离不开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西藏人权事业的发展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和优越性,为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新范式。

  【作者简介:端德康珠维丹,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专业学生;图登克珠,西藏自治区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西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首席专家、经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本文系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项目号23VMZ007)阶段性成果。】

(编辑: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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