矗立在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园内的民族团结誓词碑,是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的历史见证。新时代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有助于增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950年,中央从各地选派代表到北京参加新中国成立一周年盛典,云南普洱组建了普洱区赴京观礼民族代表团。代表团在北京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还赴天津、南京、上海、武汉等地参观,开阔了眼界,坚定了跟共产党走的决心。
当时,普洱专区形势比较紧张,新生的人民政权面临匪患和国民党残余势力破坏的严峻局势。代表团返回普洱后,普洱专区领导为团结群众、凝聚人心,决定召开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大会。
1950年12月27日,普洱专区第一届兄弟民族代表大会召开,赴京观礼代表和来自普洱各地的傣、佤、彝、拉祜等26个民族(含支系)的首领、头人、群众代表,以及专区党政军领导共300余人参加会议,共商民族团结大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用各民族都能接受的形式,把跟共产党走的誓言记录下来。经过商议,主席团一致同意,按照佤族的传统习俗,举行剽牛、喝咒水仪式,盟誓建碑。
1951年元旦,佤族代表拉勐在宁洱红场剽牛,参会的党政军领导和各族代表在红纸上用本民族文字签名,并起誓:“我们二十六种民族的代表,代表全普洱区各族同胞慎重地于此举行了剽牛,喝了咒水,从此我们一心一德,团结到底,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誓为建设平等自由幸福的大家庭而奋斗!此誓。”
后来,“民族团结誓词”及签名按原样刻在石碑上,从此便有了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和“新中国民族工作第一碑”的民族团结誓词碑。
民族团结誓词碑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边疆各民族破除隔阂,形成崭新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见证,是新中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历史见证。为保护好誓词碑,普洱市采取了许多措施。1985年,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成立,誓词碑移立于县人民政府院内。2000年,誓词碑移入县城西北侧新建的普洱民族团结园,并在园内修建了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纪念馆。2006年,普洱县(2007年更名为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将每年的12月31日定为“民族团结纪念日”,期间全县各族人民重温民族团结誓词,举办纪念活动,增进民族团结。
新时代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意义重大。一是有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时代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就要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搞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二是有助于云南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考察云南时作出了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重要指示。云南牢记“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殷殷嘱托,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稳步前行。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考察云南时强调,希望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是云南继承民族团结优良传统、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努力走出一条符合云南实际的民族团结进步新路子的必要之举。三是有助于维护祖国统一、边疆稳固。民族团结是边疆稳定的基石,关乎国家稳定与发展大局。弘扬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有助于促进各民族相互尊重、守望相助,筑牢祖国边疆安全屏障。
(作者单位:云南省社会科学院)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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