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第六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各民族作家齐聚一堂,共襄盛举。看到今天民族文学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发展现状,我不由得想起一些尘封已久的往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改革开放的春风吹遍中国。1980年5月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决定,设立“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创办《民族文学》杂志。1981年底,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届(1976—1980)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颁奖仪式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颁奖仪式,并确定“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要长期举办下去。由此,“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成为我国文坛的重要标志之一。
1985年,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委准备举办“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评选活动。当时,中国作协还没有专门的少数民族文学机构,创作联络部民族文学处是后来应运而生的。为了全面推进评奖工作,中国作协成立了临时工作机构“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评奖办公室,我从《中国作家》杂志社被临时抽调到评奖办公室工作。
由于历史原因,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并不是都拥有自己的书面文学作家。新中国成立之初,各民族处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所以,除了一部分历史上具有书面文学传统的民族,对大多数民族来说,可能有自己的民间口头文学传统,但并没有书面文学。这种状况随着我国实行大规模的扫盲运动等社会文化建设才得到改善。据统计,1966年前,中国作协少数民族会员只有57人,分属17个民族;到1985年“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评奖揭晓时,发展为203名会员,分属22个民族。这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真实历史。
历史步伐总是向前迈进的。 “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征文启事一经发出,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界引起热烈反响。在征文截止期内,收到了来自39个民族的300多篇作品。
当时,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冯牧分管评奖工作。新中国成立初期,冯牧在云南工作近十年光景,几乎走遍云南的山山水水、少数民族村寨。他对少数民族充满感情,也具有很高的民族政策水平。同为领导小组组长的是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任英。此外,参与评奖工作的还有时任中国作协书记处书记乌热尔图、评奖办公室秘书长特·达木林和我等几个人。
经过专家初审和评委会的复评,初步推选出25个民族的作家作品。任英认为,既然有39个民族的作者投稿参评,我们不应该剥夺任何一个民族作者获奖的权利。于是经过会议商讨,大家达成共识,少数民族文学评奖工作不是单纯的文学评奖,它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每个民族都应该有一位作者作品获奖。
接着出现了一个具体问题。这14个民族的作者作品怎么选,选哪篇作品?几位领导一致转向我说:“小艾,说说你的意见。”因为所有作品登记工作是我做的,每篇作品我都熟悉,有的作品我就是责编,新投稿作品我也都看过,对作者和作品了然于胸。我建议,鉴于时间紧迫(这是评委会工作的最后一个下午),我们提出一个具体作者和作品名单,由评委会投信任票通过。大家一致赞成。于是,我逐一排出了14个民族的14位作者的作品。其中就有佤族第一代作家董秀英的短篇小说《最后的微笑》,水族第一代作家石尚竹的短诗《竹叶声声》等人口较少民族书面文学的开山之作。董秀英由此走上了文学创作之路,创作了《马桑部落的三代女人》这样有影响力的作品。石尚竹获奖后,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县妇联为庆祝她载誉而归,在她家门口连放了3天鞭炮。
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教育的普及,55个少数民族大学生人口比例逐年增长,各民族书面文学获得新的发展。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从第三届起,就对成熟作家要求不再以单篇作品参评,而是以作品集参评。为了照顾文学新人,设立了“文学新人奖”,可以单篇作品参评。同时,从第二届起设立了少数民族母语创作作品翻译奖,旨在鼓励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学交流。2008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专设“人口较少民族特别奖”,旨在奖掖出自人口10万以下(后扩大到30万以下)少数民族作家作品,以利于这些历史上书面文学发展相对滞缓的民族作家脱颖而出。
新中国70年,在人类文明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中国的55个少数民族,尤其是人口较少、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一步跨越历史鸿沟,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迈进新时代。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也不断开启新篇章。如今,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拥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都有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获得者,当然也有获得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的佼佼者。这些少数民族文学作品无论是思想性,还是艺术性、时代性都不断提升,正在同步从文学高原向高峰攀登。
(编辑:张雪娥)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