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也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对民族史、各民族的研究都有长期的、深厚的学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史研究在继承历史上优秀成果的同时,做了一系列工作,有了全面的、真正的发展,取得了划时代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国家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同时针对各民族的社会性质、民族关系、民族语言等方面开展了很多研究工作。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展的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全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状况进行的科学调查。我作为一个“老兵”,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从事民族史研究工作的。
对中华民族凝聚力的研究,一直是学界关注的内容。早在2005年,我就在广州参加过“构建和谐社会,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研讨会”,并提交了题为《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凝聚力》的论文。今天,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开展研究,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重大原创性论断,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确立了鲜明主线,提出以“四个共同”为核心内容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深刻阐释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为民族史研究提供了根本遵循,引领民族史研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民族史研究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的特点,既包含了民族学的基础知识,又是中国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思政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这样一种基础性、开放性的学科发展,使得民族史学工作者肩膀上的担子更重了。可以说,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一系列理论的提出,既与史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密不可分,也为今后不断深化民族史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
在新时代,民族史学工作者要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用交往交流交融和“四个共同”这种基本方法和理论来研究民族史。要坚持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正确处理共同性与差异性的关系,使民族史研究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出应有的贡献。
( 作者系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本文为作者在中国民族史学会第二十五届学术年会暨中国民族史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发言,有删节,)
(编辑:海宁)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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