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观,不只关注个体的人,也关注作为类存在的人,寄予了人的解放的文明理想。
中国人权事业是14亿多中国人民的人权事业。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国与西方的人权话语既有共通领域,也有一些差异。如何理解中国人权话语和中国式人权发展道路?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朱林方日前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时指出,中国不仅探索形成了一套具有革命意义的中国人权观和方法论,还在人权发展道路方面创造了新模式。几十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归根结底是中国根据自身国情,找到了一条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之路。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与西方有何不同?
朱林方: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首要经验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创造了党领导国家服务于人民权利的三角稳态结构。一方面,中国共产党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体制建立了强大的国家人权治理体系,领导国家立法机关确认人权,领导国家行政机关保护人权,领导国家司法机关救济人权,领导国家监察机关监督公职人员是否充分履行人权保障职责,使国家能够拥有尊重、保护和实现人权的富有实效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依规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确保国家能力只能用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权益。
四川昭觉,位于海拔1400多米的悬崖之上的阿土列尔村享受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村民某色尔布(右)与妻子在新居的阳台上眺望。王磊摄
从人权内涵层面来说,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民生权利和民主权利的平衡协调发展,为人权保障提供了一条“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新路。
只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平衡协调发展,才符合人权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持民生权利与民主权利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坚持平衡协调发展、“两条腿走路”的基本原则,并将两类人权的平衡协调发展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公共政策进行整体谋划和积极推动。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幸福敬老院,老人们吃早饭“糌粑”。该县特困老人集中供养入住率达100%。马铭言摄
中新社记者:如何理解当代中国人权观?
朱林方: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事业的鲜明特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了人权主体观的超越,既坚持了人的解放的人类文明理想,又创造了可以将人民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的可操作的人权方法论。
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观,不只关注个体的人,也关注作为类存在的人,寄予了人的解放的文明理想。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水江镇中心小学老师带领学生们正在油菜花海中写生秀美乡村。邹忠摄
中国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观并不是否定个人,更不是否定个人权利。有人认为,人民只是名义,其作为主体不可能出现在客观的社会历史进程中。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借助正确处理内外矛盾的矛盾分析方法和党群之间辩证往返的群众路线方法,建立起了一整套可操作化的人权方法论,使人民不是只存在于理论中的、无所指的、空洞的政治符号,而是能够具象化为可以识别的、有血有肉的、有独立个性的真实的人权主体。
中新社记者:当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方式有何特点?
朱林方: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创造了法治保障人权和计划促进人权的双轮驱动模式,特别是中国“五年规划”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融合,展示了科学社会主义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的新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置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在坚持法治保障人权的同时,中国政府还致力于通过计划促进人权。中国的人权计划与其他国家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形成了极富特色的通过“双重计划”促进人权的实现方法。
安徽省阜阳市一建筑工地的建筑工人领到全国统一印制的《工会会员证》。王彪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中长期规划指导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种重要方式。”计划模式曾被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20世纪80年代之后,许多国家抛弃计划体制,中国则通过创造性调整,使计划不但继续保持活力,还由经济计划发展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目标治理的科学的国家规划。
人权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通过科学谋划,制定国家规划引导资源配置,才能推动人权保障水平的提升。同时,人权保障不能“就人权论人权”,人权发展目标只有落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直接对象性事务上才能真正实现。
“新华书店·逆光226”非视觉文化书店迎来开业后的首场活动—手语微课堂第一课。该书店为上海首家残疾人友好书店。殷立勤摄
为此,中国既坚持实施了十四个“五年规划”的整体计划,又持续制定实施了四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专门计划,既设定阶段性的人权发展目标,又将这些人权保障指标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事务中,通过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事业的全面发展来促进人民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的充分实现。法治和计划的“双轮驱动”使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焕发蓬勃生机,展示出其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的新力量。
受访者简介:
朱林方。受访者供图
朱林方,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研究员,《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编辑。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人权法学和党内法规学,参与撰写出版《人权之门》《中国大众人权观念调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解读》等多部著作。
来源|中国新闻社《东西问》栏目(记者:曾静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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