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喀巴: 藏传佛教新体系的缔造者
谢志斌
藏传佛教在本土化过程中历经了3个重要阶段,即吐蕃佛教、宗派形成与思想纷争、格鲁派创立与藏传佛教完全形成。其中,第三个阶段的代表人物是在雪域高原被誉为“三界法王”“文殊再现”的宗喀巴。宗喀巴集前人学说与各宗派观点之大成,结束了数百年以来的学术争论,解决了诸多理论和修法之间的矛盾,并进行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推动汉藏民族团结。
一年一度的“燃灯节”期间,一名僧人在西藏拉萨大昭寺顶上供灯,以此纪念藏传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大师。 新华社记者 李鑫摄
宗喀巴,全称宗喀巴·罗桑札巴,1357年生于青海宗喀地方(今青海湟水流域),后人尊称其为宗喀巴。
宗喀巴3岁时便从噶举派黑帽系的第四世活佛若比多杰受近事戒。同年得到法王顿珠仁钦教导。7岁时,在噶当派夏琼寺出家,正式受沙弥戒,取名罗桑扎巴。随后跟从顿珠仁钦学习显教10年,并对噶当派教理有所研习。
宗喀巴自22岁开始辗转于萨迦、贡塘、桑浦等佛学研修中心,参与辩论活动;25岁时已精通《慈氏五论》《俱舍论》《释量论》《入中论》和《律学》等五部大论及十明学,在各大名寺立宗答辩,展现非凡才华。1380至1381年,在纳塘寺依《释量论》《集论》《俱舍论》《律经》立宗答辩,象征着宗喀巴在佛教哲学方面已经学有所成,也标志其显教学习阶段的结束。
宗喀巴27岁时,在雅隆地区南杰寺受比丘戒,此后一边为人讲经说法,一边开始系统学习密教。他潜心修学密宗实践和宗教仪轨,系统研习萨迦派的“道果法”、噶举派的“大手印法”等各派密法,还专门研习噶当派的教法及阿底峡的《菩提道灯论》。宗喀巴学密时,并不专尚某一特殊密法,而是强调将佛学理论与自身修证相结合,重视教典,对密典的注释解说和事相仪轨均表现出相当的重视,故而能够博通各派教义和实践修行,丰富自己的思想体系。宗喀巴创立显密相融的佛学体系,确立中观应成派之思想权威,这些为他进行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明朝初年,藏传佛教教派林立,乱象丛生。一些僧人抛经弃教,学风日下,戒律松弛。僧伽制度的腐败导致藏传佛教自身发展陷入困境。宗喀巴肩负起整饬藏传佛教的历史使命,在宗教改革方面,他采取了4个方面的举措。第一,制定戒规,严肃僧纪。宗喀巴从甘丹寺开始整顿律仪、严肃僧纪,明确规定:僧人必须严格遵守戒律,独身不娶,不营世务,清净禅院。宗喀巴自己率先垂范,他说:“一切功德之根本,则自己所承认守持的戒律应当清净。”并宣讲《菩萨戒品》《事师五十颂》及《密宗十四根本戒》。1401年,宗喀巴、仁达瓦及贾乔贝桑三人在热振附近的囊孜顶商讨整饬僧规,振兴佛教,依《戒律本论》十七事的详细解释,共同制定寺规戒条,正式宣告改革开始。第二,提出完整的佛教理论。1388年,宗喀巴开始戴上黄色桃形僧帽,抛弃当时藏僧一般习惯所戴的红帽,格鲁派因此也被称为“黄教”。他于此时开始著述活动,《金匮论》即完成于此时,此后,他的思想体系日趋成熟。1398年,著《缘起颂》,乃其对性空义见解的名著。1402年,著《菩提道次第广论》,阐述显教完整的思想体系,为格鲁派的根本典籍。1405年,著《密宗道次第广论》,是关于密教的见解及修习方法。此后,著《菩萨戒品释》等三部关于戒律的著作,并著《辩了不了义论》以辨明中观学见解,以及《中论广释》,阐明其哲学观点。这一系列著作构建了藏传佛教完整的佛学体系。第三,严格制定学经次第。宗喀巴在寺中设立教理学院,规范学习制度和学习内容,先小后大,先显后密,循序渐进。显教学习结束并考取格西后,才能进上下密院学习密乘,先学事相,然后学灌顶实修,由此形成一套严谨有序的学习制度体系。第四,在寺院管理方面建立规范典章。格鲁派大小寺院之间隶属关系十分严格,彼此的责任义务都有明确规定。同时,又规定各个寺院一律采用委员议事的形式来处理日常事务,决不允许个人专断,从而形成一套严密的组织制度。
1409年正月,在拉萨进行的大祈愿法会有万余人参加,宗喀巴为主持人。这次法会得到帕主统治集团政治上的大力支持和经济上的慷慨资助,法会所需人力物力大多由阐化王及其所属地方势力承担。可见拉萨大祈愿法会不仅是宗教活动,也是政治、文化、经济的多方互动,彰显出宗喀巴在宗教、政治、文化上的地位。在拉萨大祈愿法会上,宗喀巴决定在离拉萨50里的旺古尔山旁修建本派的寺院。会后,宗喀巴按宗教仪执加持地基,帕主统治集团提供人力物力,由贾曹杰·达玛仁钦等按戒律规定监修,命名为甘丹南结林,简称甘丹寺,成为格鲁派主寺。1416年,宗喀巴让弟子扎喜贝丹在拉萨西郊修建哲蚌寺。扎喜贝丹运用他对帕主统治集团的影响,得到了帮助。宗喀巴的另一个弟子释迦也失以明中央政府所颁的赏赐,于1418年至1419年在拉萨北郊修建了色拉寺。以上三大寺构成格鲁派稳固发展的坚实基础。此后,格鲁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被称为“新噶当派”,噶当派诸寺也逐步改宗格鲁派。
明王朝对藏族聚居区的政策是“多封众建”“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在政治上不偏重于某一个教派,在经济上予以厚赏,在文化上给各大寺院颁赐寺额和甘珠尔大藏经,使得各地方势力倾心内附,从而促使藏族聚居区社会相对安定、民族和睦团结,内地与边疆的经济文化交流进一步得到发展。永乐十二年(1414年),明王朝再次召请宗喀巴进京,但他因病难以成行,所以派弟子释迦也失代表进京。释迦也失于1415年被封为西天佛子大国师,1416年辞归,赏赐甚厚,这是格鲁派受中央政府册封的开始。1418年,释迦也失用明中央政府颁赐的财物修建色拉寺。这座象征着汉藏民族在政治上、文化上紧密团结的寺院,受到宗喀巴的高度重视,他于1419年到色拉寺,参加僧众的半月诵戒会。同时,释迦也失也在青海东部民和马营、甘肃永登及临夏等地传播格鲁派,他修建的马营灵藏寺等,是格鲁派在当地修建的第一批寺院。新兴的格鲁派使藏汉民族的团结有了新气象,明王朝也充分认识到这个新兴教派的社会基础,在宣德年间,不但将释迦也失改封为大慈法王,连他的一些弟子也受到国师封号。
1419年,宗喀巴圆寂于甘丹寺。作为宗教改革家,宗喀巴针砭时弊,振兴当时日趋颓衰的藏传佛教,对当时和以后西藏社会产生深刻影响。作为一代祖师,他著书立说、讲经说法,集大成地构建佛教体系,使藏传佛教哲学思想体系臻于系统化,创立了格鲁派。宗喀巴在巩固和维护中央与地方关系,推动藏汉民族团结以及发扬藏族优秀文化方面,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建树。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
《中国民族报》(2022年11月29日 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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