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塘,一方小坑,却是家宅的缩影,一屋温暖的源泉。在位于山岭河谷之间的房屋中央,围以青石,立以铁架,火塘升腾的热量滋养了各族人民。对于壮、侗、傣、苗、瑶、土家、彝、羌、纳西等民族而言,火塘既是日常起居的重要生活场所,也是传统民居建筑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火塘:“房子的心脏”
火的使用是人类迈向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随着人类开始定居生活,用火场所被纳入并固定在居址之内,火塘也逐步成为一些居住建筑的核心要素。
火塘,又称为“火坑”,即在室内地上挖出小坑,在小坑四周搭建低矮砖石,在其中间区域生火取暖、做饭、娱乐以及祭祀等。在我国南方一些地区,开敞式火塘的住居文化至今仍保持着持久的生命力。古有谚语“火塘是房子的心脏”,可以说,火塘是我国南方民居建筑空间体系和建造体系的双重核心。
在我国南方民居中,火塘间使用频率较高,也是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的衔接和过渡地带。广西壮族民居一般设有两个位置对称的火塘,位于堂屋两侧、正柱与前金柱之间。火塘间与堂屋不设分隔,共同构成横向宽敞的前厅。在湖南湘西苗族传统民居中,火塘常常临近外山墙中柱,并在它们之间摆放祖先牌位,三者形成沿主梁方向的空间轴线和祭拜轴线。与之相适应的是,南方地区民居建筑结构明敞,屋面和墙体等围合材料构造疏朗,这些条件有利于火塘烟尘的排出。
火塘真正开始具有构筑意义,最早源于巢居或干栏建筑。火塘的装置系统一般包括坑池、火塘架(或锅庄石)和禾炕,但不同民族和地区发展出各有特色的构造方式,在壮、侗等民族聚居地区,最常见的是楼板梁悬挂式和立柱支撑式火塘。
火塘的安置和启用是民居建造中的大事,往往标志着新房的落成和新家庭的诞生。“立锅庄石”和“升火”是纳西族建造新房过程中最隆重的仪式;毛南族则在入住新房前举行“进火”仪式,即在新房先搭火塘生火。可以说,火塘是家屋的象征,寓意着居所的稳固和家庭的安定。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土家族人家的火塘。任紫湫供图
与“火”相伴的生活
火塘,是火文化在一个家庭乃至社会生活中的具象化,承载着深厚的文化内涵。
火塘屋是我国南方地区常见的主要起居场所。人们烹煮、饮食、待客、聚会、家庭娱乐和教育、休息,甚至闲暇时都会坐在火塘边,形成环绕火塘的生活起居模式。纳西、藏等民族在火塘旁设置老人床,侗族则有设高火铺的习俗,火铺离地约40公分,火铺上铺设木板,火铺下镂空,可以存放柴火。长屋型的民居则设置联排火塘,以景颇族、独龙族为例,位于公共区域的火塘为主火塘,有聚集取暖、共炊、祭祀等用途,同时,每个家庭的房间内另设小火塘,且每增添一个家庭则增设一个小火塘。
开放式火塘烟熏火燎的特殊制食方式,形成了南方人独特的饮食文化。嗜好腊肉的山地居民家中,各类腌制的肉类被悬挂在禾炕上熏制。《徐霞客游记》记载,粤西壮族有每日烘干稻谷的习惯,“爨以方板三四尺,铺竹架之中,置灰爇火,以块石支锅而炊之”;《苗民风俗图》也记述了古苗人围坐火塘、宴请宾客的场景。
在我国广袤的南方地区,山地地形复杂崎岖,湿热气候雨雾多日照少,火塘开放性燃烧的特征有利于取暖祛湿,从而保持室内温暖和建筑建材的干燥,是适应气候环境的建造选择。以火塘为显性特征的南方民居建造文化为多民族所共有共享,耀动的火焰、缭绕的烟雾,升腾着各族人民的传统建造智慧、独特生活方式和民族情感记忆。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研究基地。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中华民族共同体视觉形象聚类分析与图谱建构”(项目号20VMZ008)研究成果。】
(编辑:文静)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