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被誉为‘中国长城博物馆’,为加强宁夏长城及其环境风貌的保护,规范长城利用行为,传承长城文化,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目前《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8月9日,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局工作人员杨蕾说。
宁夏自古就是中国北部边防前线,是中国古代的兵家必争之地,素有“关中屏障,河陇咽喉”之称。经专家考证,宁夏境内现遗存有战国秦、秦汉、隋、宋、明各代长城可见墙体1038千米。从时间界域而言,宁夏长城从战国时期一直到明代都有遗址;从空间范围而言,宁夏长城遍布全区19个市县区;从修筑方式而言,宁夏长城有夯筑、垒砌、山险、头道边(深沟高垒)等。
为强化长城保护工作,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政府将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长城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5月至8月,自治区司法厅、文旅厅全面开展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查办理工作,将条例草案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自治区司法厅、文旅厅积极探索以人大为主导,政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审查办理机制,成立联合调研组先后赴陕西、河北、内蒙古、盐池县等多地开展区内外立法调研,同时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专家学者、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等12人,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听取了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自治区司法厅将逐条梳理相关意见建议,尽快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条例草案进行论证会签,按照立法程序提请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断彰显法治的力量与温度,让长城文化绽放光芒。”杨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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