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5月1日,我国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地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在兴安盟诞生,兴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从此开启辉煌的篇章。兴安盟有蒙古、汉、满、朝鲜等38个民族16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47.7%。党的十八大以来,兴安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创建工作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2019年,全盟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20.06亿元,比上年增长7.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2310元,比上年增长6.9%,经济社会始终保持发展提速、效益向好、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
示范引领
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成果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兴安盟在“七进”基础上,将覆盖面拓展至“两新”组织、窗口单位、普通家庭,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苏木(乡、镇)、嘎査(村)、街道(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筑牢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
兴安盟将每年的6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月”,6月25日为活动月主题日“安达节”(“安达”蒙古语意为“伙伴、挚友”),活动内容涵盖民族文化、民族体育、民族教育、民族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真正实现全民参与、全民欢庆。
自1984年以来,全盟共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466个、模范个人3528名,21人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18个集体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家、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31家,命名了148家盟级示范单位。在这些模范典型的示范带动下,全盟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形成了百花齐放、异彩纷呈的良好局面。
守正创新
多民族文化兼收并蓄
近年来,兴安盟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切实加强文化小康和民族文化强盟建设。
积极推动文化遗产实现有效转化和利用,526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列入保护名录,培养造就了1206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推动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以乌兰浩特市蒙帝马头琴厂、阿尔山市白狼树皮画生产、突泉县步阳草编、科右中旗王府刺绣为代表的中小微企业不断做强。兴安盟还深入实施“文化+”战略,制定了《文化产业中长期规划2013-2020》,从2014年开始,每年设立盟本级文化产业专项资金500万元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乌兰浩特市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充分挖掘红色文化资源。打造以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内蒙古党委办公旧址“一馆三址”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主的红色文化旅游新业态。同时,以蒙古族特色文化、科尔沁文化为抓手,致力于乌力格尔等优秀民族文化的挖掘、传承与发展,培树胡尔齐(乌力格尔传承人),收集整理乌力格尔唱词,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凝心聚力
城市民族工作迈向新台阶
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在社区。乌兰浩特市爱国街春阳社区“民族工作室”探索民族工作助力城市贫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增收新渠道,开展包括民族刺绣培训班、民族皮艺学习班等各类培训班十余场次,受训人员400余人次。春阳社区紧扣“党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核心,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点,社区“城乡帮扶农产品营销中心”已帮助全市各镇(园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累计销售农副产品16000余斤,同时实现带动就业52人。
多项举措在城市社区落地,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乌兰浩特市通过每年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镇(园区)街道办事处,各民族干部群众广泛参与“安达节”系列活动,“红城文化节”“乌兰牧骑巡演”、文化扶贫“乌力格尔下乡”活动,各民族非专业演员与专业人才一起,坚持每年演出均超过80场,参与演出人员超过500人,观众人数达2.5万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6年8月,兴安盟创建成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盟”。2017年6月,兴安盟成功承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2019年,兴安盟委、行署提出推进“民族团结模范区”建设,兴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吹响了新时代持续奋进的号角。
兴安盟各族干部群众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记嘱托,砥砺前行,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大力弘扬模范自治区的优良传统,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党校)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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