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务工经商、求学创业、养老居家。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000多万,约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5。新时代做好城市民族工作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动适应新情况新变化,努力增强“四个观念”。
增强政治观念,切实加强党对城市民族工作的领导。城市民族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影响面广,要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全局和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政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的城市民族工作组织网络,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城市民族工作格局,确保城市民族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从思想上、行动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增强团结观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工作的主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民族工作的主题。要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促进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通过成立社区“民族文化之家”,组织民族文化展览展示、民族歌舞表演、民族节日庆祝等活动,为各族群众加深沟通了解、加强交往交流交融搭建平台,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族群众共有的温馨家园。要引导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和城市建设,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各民族群众主动融入城市。要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入人心,促进各族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增强服务观念,切实改善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窗口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行信息登记、证照办理、就业咨询等提供便利化服务。加强国家通用语言培训,减少交流障碍。搭建就业创业培训平台,帮助各族群众提高就业技能,提供就业信息,加大创业政策、项目、资金等扶持力度。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入学工作纳入统一规划,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增强法治观念,切实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用法律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的原则。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组建法律援助组织和律师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
(作者单位:四川省政协民宗委)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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