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干部教育培训 提升民族工作能力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巴玉玺 发布日期:2020-05-2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各级党委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懂不懂民族工作、会不会搞民族团结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论述对各级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任务。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关系着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不断提升干部对民族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搞好民族团结的能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提高干部对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的认识。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56个民族、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础性事业。要做好这项关乎大局的基础性工作,就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懂民族工作、会搞民族团结作为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对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形成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内容的党的民族工作创新理论体系,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多次出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多次深入民族地区调研考察,多次接见民族团结模范代表,多次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回信,就民族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涉及方方面面,形成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核心理念的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是干部教育培训要落实的首要任务。思想上的重视,是做好民族工作、搞好民族团结的认识前提和思想保证。要用行之有效的培训手段,引导干部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从而把思想认识转化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具体行动。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教育为重点,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我国民族工作的理论基础。正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正确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带领各族人民建立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加强对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教育培训,重点要引导干部切实树立起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认识中国的民族关系和民族问题,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正确掌握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认识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加强对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教育培训,不但要使干部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精髓,还要使干部能够宣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等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加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学习以及民族团结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把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素养,使民族工作产生更大影响、争取更多人心。

  加强基本国情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时,第一条就是“坚持准确把握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深入了解和认识“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是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功,必须学好的必修课。

  要加强对干部的基本国情和民族知识教育,夯实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素质基础。通过加强基本国情和民族知识教育,使干部真正认识到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切实体会到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真正理解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

  要通过加强基本国情和民族知识教育,使各级干部始终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去思考和开展工作,准确把握、认真执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充分发挥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优越性,使各族人民真切地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保证各族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确保民族事务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要严密防范、坚决打击。

  提升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也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要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充实法治教育内容,使干部能够在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严格区分不同性质的问题,真正做到明辨大是大非的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的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的感情特别真诚,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

  干部的法治意识、对法律的信仰,是“四个自信”尤其是制度自信的具体表现。干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的提高,必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将“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落到实处,并有效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的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氛围。

  (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干部培训中心教授)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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