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发展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写照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刘晓春 发布日期:2020-03-17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时代。

  鄂伦春族是我国人口较少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省黑河市、呼玛县、嘉荫县等地。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国有鄂伦春族8659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鄂伦春族仍生活在大小兴安岭的密林深处,以狩猎为生。1951年,新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宣告成立。为鄂伦春族设立自治地方,充分体现了中央政府对人口较少民族的重视。1953年,黑龙江省300多户、1303名鄂伦春族同胞下山定居,鄂伦春人从此告别了世代以游猎为生的历史。下山定居是鄂伦春族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不仅让鄂伦春族群众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也有力地推动了鄂伦春族社会经济发展。

  回首70年来的发展历程,鄂伦春族经历了以狩猎为主到多种经营的经济转型过程。在国家专项资金和相关民族政策的重点支持以及各级政府的扶持下,鄂伦春族走上了健康富裕的发展道路。以黑龙江省为例,“十一五”至今,国家和黑龙江省共为鄂伦春族乡村投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1.5亿元,实施了114个生产生活项目,鄂伦春族聚居区的整体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黑龙江省鄂伦春族聚居村全部建成通村公路,路面硬化率达到100%,村民住房全部实现砖瓦化,农田机械化耕作率达到95%以上,家家户户实现了通自来水、通电、通有线电视,村村设有文化室、卫生室。

  鄂伦春族传统文化可以分为萨满文化、狩猎文化、兽皮文化、桦树皮文化、民俗文化、饮食文化、医药文化、森林知识、歌舞文化等九大体系,这不仅是鄂伦春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较少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作,建立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成立各种文化团体,加快少数民族文献的整理、发掘与保护。目前,鄂伦春族有国家级非遗项目6项,省级非遗项目34项。

  近年来,鄂伦春族聚居区依托得天独厚的旅游文化资源,把旅游业打造成为精准扶贫的新引擎。例如,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接待游客97.1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93亿元,旅游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景区、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升级改造完成,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大型舞台剧《勇敢的鄂伦春》和民族歌舞诗《山岭上的人——鄂伦春》在北京、呼和浩特等地成功巡演。鄂伦春自治旗被命名为“中国品牌节庆示范基地”,多布库尔猎民村荣获“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

  敬畏自然、诚实勇敢、爱国至上,是鄂伦春人的基本价值理念。历史上,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鄂伦春族和其他民族一道,共同抗击外敌入侵,为捍卫祖国疆土作出了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鄂伦春族群众利用丰富的地方性知识和技能,义务护林、戍边数十载,在大小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在全球化背景下,鄂伦春族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成为东北亚地区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鄂伦春族在享受改革红利的同时,传统文化也得到恢复和发展,民族自信心、自豪感不断增强,幸福感和参与感不断提升。一大批鄂伦春族优秀人才奋斗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国家事务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作出了贡献。

  回顾历史,鄂伦春族生产生活的巨变,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伟大成就之见证,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成功实践。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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