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紧迫的现实工作。近年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建设,立足全覆盖、内容精准化、实际有效果,为山东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氛围。
立足于全覆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教育格局
针对山东省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实际情况,山东省以“大宣传”教育理念,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大众,促进宣传教育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
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讲。宣讲对象重点为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级统战、民族工作干部。同时,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的干部教育主阵地作用,对全省其他各级党员干部进行民族政策法规培训。近两年来,山东省先后组织各类培训、宣讲871场,培训12万人次。
开展民族团结系列主题活动。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深度,山东省在学校深入开展“建设伟大祖国、建设美丽家乡”主题教育活动,在有关单位和群众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作品征集活动,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开展“我给家人写封信”主题活动。全省各族干部群众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与自身工作实际、切身感受有机结合起来,使宣传教育更加入心入脑。
发挥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影响力。山东省政府新闻办自2015年起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民族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山东卫视、山东人民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推出《民族经济发展重点系列报道》《民族理论、政策、知识专题访谈》,山东民族宗教网、山东民族宗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成为全省各族群众了解民族政策、办理相关事务的重要载体。青岛市积极发挥社区新媒体宣传优势,研发出集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办事服务、宣传教育于一体的“青岛民族e家亲”APP,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新渠道。
着眼于精准,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精细化宣传教育。山东省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细化分解为点、线、面3个板块,使工作指导更加精细、工作落实更加贴近实际。在点的宣传教育上,重点结合全省30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重点在全省各级各类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开展,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基层基础;在线的宣传教育上,通过协调教育、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不同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宣传教育;在面的宣传教育上,通过压实各市、县的属地责任,结合推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命名表彰,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整合各部门力量开展综合宣传教育。
打造宣传教育亮点和品牌。山东省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一大特色和品牌,从2001年起连续19年组织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每年集中一个月、确定一个主题,通过集中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理论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事迹,全面反映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化广大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认识。
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在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基础上,山东省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赴全省16个市进行民族政策法规宣讲。依托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全省各市副厅级分管领导培训班,分批次举办县(市、区)分管负责人和民宗局长轮训班、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并在各级干部培训中增设了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
注重实效,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制度建设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制定出台意见和分工方案,对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宗教委等部门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部门协同、定期协商、加强沟通,全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和督促落实。制定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国有企业的相关通知,通过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单位重要工作安排。
山东省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组织保障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创建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其引导作用。201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接待各类参观人员达到50万人次,较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和宣传教育功能。
(作者单位:山东省民族宗教委)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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