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的改善和进步,需要国家出台一系列切实可行、具体有效的保障制度、经济政策和相关措施来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和自治区地方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使新疆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其中,由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对新疆人权改善与进步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中央政府对新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支持
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份,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区域面积和地缘环境决定了公共服务事业建设成本高昂。单独依靠新疆自身的力量,无法满足当地发展的公共服务需求。为此,中央政府不断加大力度,帮助新疆发展公共服务事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每年对新疆转移支付近4000亿元,全国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每年投入援疆资金150多亿元。新疆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5%,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4%、8.2%。依靠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新疆的公共服务事业得到了快速稳步发展。新疆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14年以来,累计实现238.53万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初的22.84%下降至6.51%。
在公共服务事业发展中,国家通过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等对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支持政策和对口援疆政策等,在整体上提供财政支持的同时,针对每一项公共服务领域采取在地化与针对性、差异化与动态性相结合的帮扶政策,最大程度实现新疆公共服务事业均衡健康发展。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1962年底兰新铁路通车,结束了新疆没有铁路的历史,后来陆续修通了南疆铁路、兰新铁路西线,逐步形成了东联甘肃、青海、内地,西出中亚、西亚各国,南通西藏至南亚,并与境内省道相连接、境内地市相通、县乡相连的公路运输立体网。国家还帮助新疆新建扩建了机场、能源管道、通信光缆等基础设施。进入新时代,中央加大了新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铁路、高速公路和民航网络渐趋完善。兰新高铁的开通,开启了新疆的高铁时代。随着基础设施项目持续推进,新疆各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如1989年开始实施“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2000年起在内地部分经济发达城市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2003年实施国家《支援新疆汉语教师方案》,2004年开始实施“海外智力支援新疆计划”,2005年教育部启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2015年教育部启动“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再加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等,促使新疆各级各类人才数量和质量获得极大提升。立足新疆地广人稀的实际,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办学的方式,支持新疆开办寄宿制、半寄宿制、半日制等各类学校,更大程度方便农牧民家庭的学生入校接受教育;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援疆,提高新疆师资水平。
不断提升各族群众健康水平。国家重视对新疆地方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实施大规模改水防病工作,各类传染病人数大幅度下降。同时,在城镇建立了“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在农村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支持新疆大力发展维吾尔医药、哈萨克医药、蒙医药等少数民族传统医药,民族医药销售产值占制药行业销售总产值比重逐年提高,许多药材被纳入国家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化研究项目。
大力保护优秀传统文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中央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在新疆广泛开展文化普查,对民间文化资源开展大规模的收集和整理,许多濒临失传的文化遗产得到抢救和发掘。目前,新疆有各级文物保护机构180多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维吾尔族麦西热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新疆地方政府促进本地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措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以来,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一直将以改善民生为目的的各项公共服务事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新疆一直坚持“法治新疆”理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关于公共服务供给与保障、公民权利保障的法规占据了很大比例。目前,新疆政治参与、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生态保护、宗教信仰、民族团结等领域,都已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保障了公共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财政支出重点支持公共服务领域。在新疆财政支出结构中,用于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的支出占比最大。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疆连续多年启动民生建设年,实施和完成了一大批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工程。
出台多项专门措施推动公共服务发展。为了提高新疆基础教育均衡化发展水平,启动实施了南疆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南疆学前双语教育干部支教工作等,不断改善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逐步建立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推动信息化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为了健全社会保障网络,新疆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特别是加大农村医疗保障力度,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城乡均等化。
其他省市对新疆公共服务事业发展的援助
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初期,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就响应国家号召,为建设新疆提供大量援助。2010年19省市对口援疆以来,采用了产业援疆、人才援疆、干部援疆、教育援疆、科技援疆、文化援疆等全方位支持,支援地域广,涉及人口多,援助领域全面,人才、资金、技术源源不断地进入新疆。“十二五”期间,累计实施6000多个援疆经济合作项目,到位资金8800多亿元,带动12万人稳定就业。一大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密集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新疆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对口援疆基础设施投资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新疆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96万亿元,年均增长28.2%,全力推进了一批水利、交通、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形成以项目促投资、以投资促发展、以发展促民生的良好发展格局。
在援疆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首要位置。新疆坚持把援疆资金向基层倾斜、向民生倾斜,坚持民生优先、民生先动、贴近群众需求,明确规定援疆资金安排在县及县以下基层的比例不低于80%,安排用于民生领域的比例不低于80%,高质量地完成了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一大批民生工程。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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