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宁夏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来源:宁夏日报 宁夏社会科学院理论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19-11-2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升级,“最严格”不仅体现在不断提高制度设计过程中,还体现在制度的执行与绩效评估考核过程中。

  推动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落到实处,以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实践成果,必须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四个方面,对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坚持和落实的制度,为我们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宁夏地处西北内陆、黄河上游地区,兼具山地、黄土丘陵、灌溉平原、沙漠(地)等多种地貌类型,是我国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保障着黄河上中游及华北、西北地区的生态安全。目前,宁夏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总体形势良好,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环境承载能力仍然较低。生态环境问题依然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任务十分紧迫而艰巨。建立和完善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实现宁夏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是推动宁夏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和战略转型的重要任务。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是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的升级,“最严格”不仅体现在不断提高制度设计过程中,还体现在制度的执行与绩效评估考核过程中。要根据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分阶段进行重点突破和改进。要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通过市场给予生态环境保护一定的对价,顺利开展生态补偿。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等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环境保护法治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

  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就要建立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制度体系,用制度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资源约束进一步加剧,环境承载已逼近“天花板”。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很大空间和潜力。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资源是生态环境的基本依托。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要加快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要持续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创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建立健全资源初始分配制度,创新有偿使用、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财税、信贷、环保等政策的配套联动,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要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加快构建循环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切实提高全面节约、高效利用资源的能力和水平,减少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影响,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

  近年来,宁夏实施了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域生态系统和区域经济系统之间还未实现平衡,生态修复依然任重道远。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建立全面保护、系统恢复、用途管控、权责明确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要加快建立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系。确定生态保护的重点区域,禁止毁林开垦以及其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高、功能稳步提升。制定生态保护、恢复、监测、评价、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有序推进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化工作,提升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修复成效考核监督,加大生态保护年度核查力度,将生态保护修复成效列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事项,作为对地方和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对于破坏生态环境事件,设立险情举报专线和公众号,举报事件落实后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对破坏天然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重点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推动地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制定相关制度,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明责任是为了防止责任虚化,要严肃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对其终身追责。

  (执笔:李霞)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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