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推动实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方案措施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取得实效,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夯实法治基础,不断谱写法治内蒙古建设新篇章。
聚焦主线,立法质效全面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始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地方性法规立法全过程,注重系统集成、突出重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以“无论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立法标准,先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等多部与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2023年,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促进条例,推动所有工作都向主线聚焦发力,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
通过“嵌入式”立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内容在新制定的促进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就业促进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规中加以明确,着力将其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全区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2024年修改的内蒙古自治区立法条例创新规定:常务委员会审查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时,应当审查其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要求。通过一系列务实举措,不断以高质量立法保障新时代内蒙古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紧扣主线,依法行政率先突破
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共同推进一体建设。坚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同步推进,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各地区各部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列为全区法治政府考核和法治监督的重点内容。
提高政府服务水平。推动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及取消下放目录,保留1304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268项。权责清单模块与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互联共享,“事项覆盖度”指数在2023年省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城市政务服务能力评估中被评为全国领先地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便捷市场准入9条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经营主体发展任务清单等惠企政策包,全区经营主体总量达273万户,同比增长7.9%,新设经营主体45.9万户,同比增长24.6%。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增长。
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区块链+法治”,推动政府治理和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智慧法治”平台全年主要业务数据增量达283万余条,为民族地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把牢主线,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两件大事。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行动”。出台19条措施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组织23个沿边口岸检察院在打击犯罪、保护生态、服务企业等方面形成法治合力。开展双语普法送基层活动,发放书籍11万余册。全区检察机关被授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3个。
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开展涉府案件清零专项行动。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提出监督意见1363件;化解行政争议353件。
以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加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1094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5%,让各族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纠纷”。全面排查和调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基层。
围绕主线,全民守法成为自觉
内蒙古自治区各地立足职能职责、突出普法重点、创新普法形式,分类分众、层层深入,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有效载体”。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3000余场(次),发放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万余份,覆盖全区各族干部群众。
构筑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法治堡垒”。7个盟市19个边疆旗(市、区)400余家普法责任单位,在4200多公里边境线上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北疆普法万里行”活动,打造国门下百米法治文化长廊,开展涉外法治宣传800余场(次)。深化“法律进农村牧区、进社区”,采用“流动宣传车”“马背宣传队”等形式送法下乡,为全区每户农牧民配备1本常用法律法规读本。
深入校园“培根铸魂”。以“石榴籽育人深化建设工程”“北疆教育心向党”等品牌工作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小石榴籽走边关”主题队日活动,寻访边境口岸、边防哨所等。
发挥互联网“最大增量”。内蒙古自治区64家普法责任单位厅级领导走进“八五”普法进行时直播间说法述法,晒出普法“成绩单”,收听收看人数达3.3亿人(次)。内蒙古自治区民委连续5年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网络有奖竞答活动,受众人数达320.22万人(次),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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