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内容丰富、类型多样,可以从五个维度观察和研究:一是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三交”史;二是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三交”史;三是各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三交”史;四是少数民族之间的“三交”史;五是“汉化”与“胡化”所体现的“三交”史。
目前,学术界对前两个维度研究得比较深入,其实另外三个维度的“三交”史不仅内容非常丰富,而且对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只有把这几个维度的“三交”史都纳入研究范围之内,才能看到“三交”史的全貌。
比如,研究匈奴与其他民族政权的关系,可以看到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少数民族之间“三交”史的丰富内容。西汉与匈奴战与和的关系比较突出,文献中有大量记载。在同一时期,匈奴与其他民族政权的关系也很紧密。当时,楼兰、乌孙等西域诸国都在匈奴控制之下,张骞出使西域,主要目的是想联合乌孙,以“断匈奴右臂”。匈奴与西汉和亲,也与乌孙和亲,他们之间的“三交”史也非常丰富。
(作者系 烟台大学教授 )
研究藏族与其他民族的“三交”史可以看到,青藏高原自古以来就活动着众多部族,彼此之间很早就有联系。唐朝时期,吐蕃不仅与唐朝的关系非常密切,与其他少数民族政权也有联系。吐蕃与唐朝和亲的同时,还与吐谷浑、南诏等少数民族政权建立过和亲关系。吐蕃与其东南部的南诏、大理、白蛮,东部的羌、彝、乌蛮,东北部的吐谷浑、突厥、回纥,西北部的于阗、疏勒、龟兹、高昌等部族或地方政权都有往来。
“汉化”与“胡化”是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一种正常现象,也是“三交”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化”是中国历史上少数民族融合进华夏文化的一种现象。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一些民族现在不见了,有的可能向远方迁移了,有的可能与汉族或者其他民族融合了。从中国历史来看,“汉化”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自上而下的强制“汉化”,二是在长期的经济来往和文化交流过程中的自然“汉化”。“胡化”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一种形态,也是考察“三交”史的一个重要视角。所谓“胡化”,就是汉族融入少数民族、被少数民族所同化。这种现象在中国历史上比较普遍,汉朝李陵的匈奴化、北魏高欢的鲜卑化、汉晋时期爨氏的“夷化”、唐朝徐舍人的吐蕃化,就是比较典型的“胡化”现象。
那么,应当从哪些方面研究“三交”史呢?结合我自己的研究领域,着重谈五个层面。
一是政令。政令泛指政府发布的有关施政的法令,历史上关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军事、外交等一些政策和制度安排,都由政府发布。从相关政令中研究“三交”史,不仅能知其然,而且更能知其所以然。历代帝王发布的相关诏令,都透露出大量“三交”史的信息,能够看出中央政府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背景、动因及力度。
二是经贸。经贸包括经济和贸易。由于地理环境的差异,不同区域在经济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北方地区的游牧民族与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之间经常开展物资交换,中原地区的农耕民族给北方游牧民族提供日常所需的粮食、食盐、茶叶、铁器、丝绸等,北方游牧民族则提供中原地区所需的马匹、皮毛等畜产品。从经贸角度探讨“三交”史,需要关注民族走廊和通道的作用。
三是战争。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说法,战争是政治的继续。中国古代发生过不少战争,给各族人民带来了极大灾难和痛苦,严重破坏了生产力,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也要看到,战争从客观上促进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要体现在促进人口流动、各民族并肩作战、促进了文化传播等方面。
四是通婚。通婚是各民族深入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途径,能够实现从习俗、心理、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到血缘的交融。这里所讲的通婚,包括两个民族上层之间的和亲、普通民众的族际通婚以及跨国婚姻等。这几类通婚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方面,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从婚姻对象来看,和亲一般是指上层之间的婚姻关系,族际通婚和跨国婚姻一般是指民间的婚姻关系。从时间来看,和亲是指古代社会的婚姻现象,族际通婚和跨国婚姻多指当代的婚姻现象。
五是迁徙。人口迁徙是中国古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最显见、影响最深远的社会现象。从中国史前时期到近现代,在中华大地上,人口不断流动,“闯关东”“走西口”“下南洋”等,都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产生过很大影响。
此外,还有许多领域和专题需要专家学者进行细致观察、深入挖掘和系统研究。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梳理多语种史料,扎实做好田野调查工作,不断丰富“三交”史研究内容,推动“三交”史研究纵深发展,为构建科学完备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贡献智慧。
(作者系烟台大学教授)
(编辑:海宁)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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