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代至清代中晚期,包括新疆天山南北在内的广大地区统称为西域。历代中央政权都把西域视为故土,行使着对西域的管辖权。1884年新疆建省,取“故土新归”之意,自此西域改称“新疆”。然而,近代以来,境内外敌对势力为达到分裂肢解中国的目的,否认新疆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将“新疆”曲解为“新的疆域”,将新疆诬称为“殖民地”,将中国历代政府对新疆的管辖治理错误地定性为“殖民”统治,这种观点严重违背了历史真相。
▲汉代西域都护府。图片来源: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西方殖民主义的本质是通过强权来控制和奴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其主要特征是经济掠夺和文明同化。中国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管辖治理与近代西方列强在全球的殖民扩张有着本质区别。不论是以哈密王母弩温答失里的执政生活为例,还是以近代中央政权扶持下南疆蚕丝业发展为例,都可充分证明,中国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治理不是“殖民”统治。
政治管辖的见证:
哈密王母弩温答失里的执政生活
地处新疆东部,位于丝绸之路之要冲的哈密,自古以来就是连接中原与西域地区的重要纽带。明代的哈密北邻瓦剌,西接土鲁番,是西域各族往来内地的要道,也是保卫甘肃的重要屏藩。永乐初年,明朝设置哈密卫,命故元肃王一系为忠顺王继续统辖此地。弩温答失里出身瓦剌,嫁给了哈密第三任忠顺王卜答失里,生下了第四、第五任忠顺王倒瓦答失里、卜列革。天顺四年(1460年),忠顺王绝嗣后弩温答失里主掌哈密十二年,直至成化九年(1473年)被掳居到土鲁番。在弩温答失里执政时期,野乜克力部、土鲁番都对哈密进行了一系列争夺活动,她积极向明朝求助,配合明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以保卫哈密的安全。
哈密卫辖属明朝,担负着把守西陲、缉探和传递情报、送迎往来使团的责任。为了有力掌控哈密,明朝始终紧抓册封忠顺王、选拔和任命官员的权力。天顺七年(1463年),为了保证继任忠顺王统治的合法性,弩温答失里请求明朝出面从安定王一系选择一人承嗣忠顺王,但由于既定的人选迟迟不来哈密,明朝只好在成化三年(1467)封哈密卫官员把塔木儿为都督,命其摄行忠顺王事。此外,明朝还通过朝贡、赈济等经济手段来稳固对哈密卫的统治。弩温答失里执政时期,哈密因为乜克力癿加思兰部的侵据,连遭饥荒,民心溃散。对此,明朝除了直接赈济哈密卫物资、修筑苦峪安置哈密卫流民以外,还会以朝贡赏赐的方式接济哈密卫部众,加深了哈密卫对明朝的依赖。
▲明朝时期哈密等卫。图片来源: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
成化九年(1473年),吐鲁番出兵侵占哈密,掳走弩温答失里。明朝担负起保卫哈密卫安全的职责,一方面向吐鲁番派遣使者要求速檀阿力归还弩温答失里,一方面号令关西诸卫出兵收复哈密卫。事实证明,弩温答失里执政时期,明朝对于哈密的经营治理政策,强化了哈密卫对于中央王朝的认同和依赖,印证了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多民族大一统格局下,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因俗施政”,采用多种行政管理制度对新疆行使管辖权,并通过任命、册封等形式保障新疆少数民族参与行政管理的权利。历史上的西域政权都是中国疆域内的地方政权,都有着强烈的中国一体意识,与中原王朝保持着臣属关系。
互利共生的经济联系:
近代中央政权扶持下的南疆蚕丝业
中国是世界上养蚕、种桑、织丝最早的国家。西域原来没有蚕桑,也没有栽桑、养蚕、织锦的技术。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地区种桑养蚕、缫丝织锦的技艺开始广泛传入塔里木盆地。吐鲁番文书资料证实,西凉时期高昌已有蚕桑业的出现。宋代,新疆产的“胡锦”曾作为贡物,输入到中原地区。明代,由于海上丝绸之路的兴起,新疆蚕桑丝织业由盛渐衰。清乾嘉之后,英、俄势力深入新疆,在丝价上扬的刺激下,新疆南部蚕桑业不断扩展,蚕丝业在近代新疆经济中的地位逐渐上升,获得各级政权的重视。
▲中国新疆当地市场出售的丝绸(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清朝收复新疆后,鉴于南疆桑林成荫,宜兴蚕事,左宗棠遂大力筹划和扶持蚕桑事业。左宗棠精选官员,先后于疏勒、和田等地设蚕桑局。由于各地养蚕工具和织机不堪用,加之旧日桑树本大叶瘦,不适于养蚕,遂从东南各省运来桑苗数十万株,分给农民种植,并授以压条、嫁接、施肥、采叶的方法。同时,招募浙江湖州精于蚕务者60名,派他们携带着桑苗、蚕种、蚕具,到喀什、和田等地传授江南地区的栽桑、育蚕、缫丝、织绸等一系列江南先进技术。试办数年,虽无大效,但风气已开,和田、叶城、洛浦、皮山等地养蚕蔚然成风。
光绪末年,新疆布政使王树枏决心在左宗棠的基础上,复兴蚕桑之利,派赵贵华赴南疆调查,倡导蚕桑之利,并负责技术指导。赵贵华在巴札天(集市日)陈列蚕具,召引维吾尔农民围观,当场讲解养蚕方法,边讲边示范,起到很大的普及作用。他又深入民间,向农民传授桑苗育秧、嫁接修剪、捕虫培叶等江浙成法。赵贵华又访求到昔年吴越工匠流落未归的蚕工徐永高、提花匠毛金芳、织绸匠蒋光贤和工头韩庭秀等4人,并找到“学艺精能”的维吾尔工匠夏木西、司奈木、阿和毛拉、巴海等4人,组成推广蚕桑技术的骨干,仿制出一批江南式养蚕、缫丝器具,试行民间,予以推广。一时间蚕业大兴,茧质甚佳。其中皮山县尤为突出。境内木吉、桑株、桂雅泊尔等地“比户业蚕,桑荫遍野”。
民国初年,杨增新将农桑作为振兴实业的根本,禁止地方官购发蚕种,取缔官办蚕桑局,指定专人用维汉两种文字编写蚕种制造法。在他的改革下,“自莎车至和田,桑株几遍原野。机声时闻比户,蚕业发达,称极盛焉。”盛世才主新时期,新疆引进苏联蚕种,在吐鲁番和库尔勒设立桑苗圃,成立了“扩大植桑委员会”,设立植桑月,裕新土产公司在和田区和莎车区建设经营缫丝厂13处,制绸厂8处。
国民政府主政新疆后,从内地聘请专家帮助复兴蚕业生产。1943年夏,赵鸿基教授应邀来新,带来优良蚕种6000盒。他在新疆当局的支持下聘定蚕丝专家和技术人员240人,组成以他为团长的新疆蚕业考察团。考察团到和田后,全面推进蚕桑丝绸各个方面的工作。在制种方面,他们继续引进新蚕品种,在和田、吐鲁番和伊犁建设局建立了制种场,从而摆脱过去依赖苏联蚕种的状况。在栽桑方面,引进关内桑种,全面推广芽接、袋接和白桑扦插育苗技术。在织绸印染方面,主要着手改良织机。为了确保丝织业的发展后继有人,赵鸿基还努力培养本地的技术人员。他先后在南疆各地开办蚕桑、缫丝、织绸、印染等各族技术训练班14期,培养出少数民族各类技术人员927名。此外,他还亲自带一批新疆工人到上海、苏州学习缫丝和蚕丝机械设备安装技术。
▲和田市吉亚乡艾德莱斯村村民穆海木敦·如则家的蚕房(图片来源:石榴云客户端)
从清代到民国时期,新疆的蚕桑业发展显现了中央政府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态度,不仅给予政策支持,还从内地援引技术人才提供指导,改良蚕种,更新缫丝、纺织设备,新疆的蚕丝经济获得较大发展。这种经济扶持是基于互利共生的原则,旨在提升新疆地区的生产力和经济水平,而非资源掠夺,体现了各级政府对蚕丝经济和改善民生的重视。
通过对哈密王母弩温答失里执政生活和近代中央政权扶持下南疆蚕丝业的发展的考察,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国历代中央政权对新疆的治理并非殖民统治,而是基于多民族大一统格局下的因俗施政原则,以及经济上的互利共生为基础的。这一历史事实有力地证明了新疆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揭示了中央政权对新疆地区的治理方式与西方殖民主义的本质区别。
(作者:石文安 加依那·团结,作者单位:新疆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院)
审核 | 闫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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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毓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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