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族宗教委: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丨 党纪学习教育
来源:中国民族报 发布日期:2024-06-04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自党纪学习教育启动以来,山东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主动问学、问思、问行、问效,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全面系统学纪,拧紧纪律规矩“总开关”。一是把握根本“学”。山东省民宗委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的重要内容,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体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二是具体深入“学”。通过党组领学、支部促学、专家讲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立体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领党员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三是联系实际“学”。组织党员紧扣“六项纪律”要求进行交流研讨,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入脑入心知纪,筑牢履职尽责“防火墙”。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解决“不知纪不守纪”问题的重要途径,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工作和支部活动。一方面,让党员干部充分认识纪律的刚性,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作为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遵循,按照党纪划定的边界和要求行使权力、落实责任。另一方面,指导党员干部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事,通过党纪学习教育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促进各项工作更加规范。

  案例阐释明纪,增强《条例》学习“代入感”。把《条例》学习和案例教育紧密结合,党组带头、支部跟进,创新开展“每月一警示”教育,在典型案例中理解《条例》的规定要求。案例警示聚焦“六项纪律”,针对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履行巡视整改责任不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等问题,每月围绕一个专题、每次选取2至3个常犯易犯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学习研讨,让案例警示入脑入心。连续两年编印《“每月一警示”案例汇编》,印发给委机关各级党组织共同学习,使党员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潜移默化守纪,自觉约束言行“不逾矩”。一是创新打造“鲁风清·民宗廉”廉洁文化品牌。面向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每月警示日”提醒,开设“学习语”“学条例”“学案例”“学典故”学习教育专题。发挥“双报到”、第一书记、基层党建工作队制度机制作用,加大与基层镇街和农村社区的双向交流。打造廉洁文化阵地,开设“廉洁文化”书架,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二是着力推动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有效衔接。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赴人民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零距离”现场教学,切实感受党纪国法的威严,认识到违法乱纪的后果。三是加大对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纪律教育。组织机关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座谈会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廉政与作风建设研讨会,组织新任职党员干部、年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进行研讨,自觉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守牢清正廉洁防线。(山东省民族宗教委供稿)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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