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乾隆十九年七月二十日罗文盛等立永远美约合同文书
年 代:1754年
类 别:语言文字与文献
体 量:纵43.8厘米,横33厘米
收藏单位: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博物馆
自明代以来,汉字书写的契约文书在云南地区得以普遍使用。特别是清雍正“改土归流”以后,越来越多少数民族聚居的边远山区也开始大量出现。这些契约文约的发现和整理,为我们进一步研究西南边疆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提供了丰富的原始史料。这些契约文书不仅数量颇丰,而且类型丰富,展现了多民族聚居区的土地关系、赋役征调、民间借贷、会社组织、家庭婚姻、财产继承、司法诉讼、宗教信仰等社会经济生活的诸多领域,是民族生产与生活的真实记录,也是云南地区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体现,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此件文书为罗姓、段姓与杨姓共同订立的美约合同文书。段能守曾买到王燦名下土地一块。而此块土地原是王燦的父亲王元勲从李映宿、杨森名下买得。这两次买卖交易均为绝卖,且都签订了杜卖契约。但因罗姓原施入镇觉庵的二块土地与李映宿的山地相联,造成土地的地界模糊不清,让段能守以为镇觉庵的二块土地也被自己一同买入。罗姓发现此事,提出此二块土地并不属于段能守所买土地,故而引起纠纷,相互控诉。在乡约、亲友的劝和下,令段姓出一石米作为文昌宫香灯的费用,而南寺地基一岭永归段能守兄弟,罗杨二姓及合村也不得再借此事互相争夺。
监制|杨新华
审核|张铭心 马晓华
统筹|刘佳 康坤全
编写|陈丽丽
审稿|郭晖
制作|寇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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