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洛浦县山普拉墓地出土的鞍毯
和田地毯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独具特色的艺术风格驰名于世,是新疆传统的毛织工艺美术品,也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组成部分。和田地毯历史悠久、种类丰富,其特点是多层边框,几何图形内填入多变的纹饰,主要有铺毯、挂毯、座垫毯、拜垫毯等。无论是考古发现的古代地毯,还是明清及近代的传世地毯,和田地毯都显示出浓郁的地方特色,具有很高的艺术研究价值和收藏价值。
1984年出土于和田洛浦县山普拉墓葬群的鞍毯,是一条距今1800多年的汉代地毯。该地毯呈方形,长78厘米,宽74厘米,在平纹组织上结马蹄扣,与现代地毯编织方法相同;周有边框,内有四方连续图案,以黄、红、棕、白等色构成花纹,纹样以树叶为主,并饰有宽线、曲折线和花边;四脚垂吊毛穗,出土时色彩十分鲜艳,是我国迄今发现保存较为完好的古代地毯。
早在新石器时代,新疆地区的手工毛纺织生产已经萌芽。从考古出土情况看,新疆的若羌县楼兰地区、哈密市五堡、且末县扎滚鲁克、鄯善县苏贝希等地的古墓葬中发现了大量的毛织品。专家指出,地毯是由毛织毯发展而来的,是手工毛纺织业迅速发展的产物。
1959年,考古人员还在和田地区民丰县的古精绝国故址的墓葬中,发掘出一块地毯残片,经考证为东汉时期的物品。同时出土的一批佉卢文木简上,已有“地毯”“和田地毯”等字样,这印证了和田地毯的悠久历史。
自古以来,以畜牧游猎为经济生活方式的北方少数民族,衣、住、行都离不开毛织物,素有铺挂地毯的习俗。到了元代,随着元朝疆域的扩展和人口的增长,对毡、毯等的需求进一步提高。据元史记载,元朝中央政府先在工部设“诸司局人匠总管府”,领十四局事,后改为“领五局一库,掌毡毯等事”,下设属有六,其中就有“剪毛花毯蜡布局”,专门管理各地的织毯事项。在当时的别失八里(今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境内)就设有“染织局”,也可以编织地毯。
明清时期,新疆境内许多城镇的手工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织毯艺人吸取了东西方各族人民的优秀文化和先进的生产技术,通过融会贯通,形成了独具新疆本地特色的新疆毯。
明代,新疆的织毯技艺流传到宁夏。相传,维吾尔族织毯艺人马托阿洪到宁夏传授织毯技艺,他把自己的全部技艺毫无保留地传教给当地人,使宁夏的织毯工艺逐步发展起来。他还收了陕甘等地的人作自己的徒弟,这些徒弟们掌握了织毯技艺后,使西北地区的织毯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至今,马托阿洪被西北人民称之为“织毯的始祖”。
清代也比较重视地毯编织业,特别是在乾隆年间,由于新疆、西藏等地进贡的地毯色彩鲜艳,引起了清朝中央政府的重视。清朝中央政府专门设立“地毯讲习所”,培训编织地毯的技术人员。现北京故宫博物院就收藏着新疆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官员进贡的新疆地毯,其中有羊毛毯、丝毯、丝毛毯、金盘毯、银盘毯等。
(编辑:张雪娥)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