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少数民族返乡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
来源:中国民族报 □ 马伟华 杨龙文 发布日期:2020-06-18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并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勾勒出新时代乡村社会的基本面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之要,系于人才。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从乡村进入城市,受到了现代观念的影响,习得了现代化的生产生活方式,他们中的部分人员返乡后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人才资源。有效发挥少数民族返乡人员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对于整合民族地区乡村人力资源、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推治理有效。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少数民族返乡人员既具有乡土社会的血缘根基,又在城市社会中开阔了眼界,对于现代社会管理运行方式较为熟悉,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人力资源。

  对于少数民族返乡人员中的优秀人才,可以根据其意愿,通过两种方式吸纳其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一是直接参与。对于政治素养较高、参与主动性强的返乡人员,可以积极吸纳其加入基层党组织和村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其治理才能。二是间接参与。对于专业技术能力较强的返乡创业人员,可以考虑将其吸纳到乡贤理事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中,鼓励其在乡村事务治理中发挥自己的专长,对乡村振兴提出建设性意见。

  带动就业创新,助推产业兴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受过现代工业技能培训、拥有现代经营管理经验的少数民族人员返乡,有助于改善乡村社会劳动力结构。

  少数民族返乡人员可以利用自身的资金、技术、管理等优势,投资兴办农家乐、产业合作社、企业等,投资现代种植养殖业,并结合区位优势和民族特色,依靠网络电商平台和“互联网+”模式,投资民族特色手工业、生态旅游业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依靠产业融合,发挥辐射带动效应,促进群众在地就业。

  少数民族返乡人员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返乡型,包括由于家乡政策吸引而返乡创业的中青年群体、具有“叶落归根”“衣锦还乡”观念的老年群体;另一种是被动返乡型,这一类型群体主要是为解决异地分居等家庭问题而结束跨区域流动,或是迫于城市生活压力而返回乡村。整体而言,这些少数民族返乡人员在跨区域流动过程中获得了信息优势和人脉资源,他们在城乡之间、不同民族之间进行着社会互动,建立了涉及不同群体的社会联系。他们在政策支持下,依靠自身的力量带动创业创新,有利于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农村经济动能,助力乡村产业兴旺。

  传承发展民族文化,助推乡风文明。具有历史传承性和民族特色的文化,是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粘合剂。文化的传承,需要特定的场域和对象。少数民族人员返乡,为民族地区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带来了机遇。一方面,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了传承主体与传承场域;另一方面,少数民族返乡人员接触过乡村文化与城市文化、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等多元文化碰撞,能够在传承的基础上实现创新。他们可以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化,发挥文化的经济效益,可以借鉴城市文化和其他民族文化中的优秀因子,推动当地民族文化发展,从而形塑适应现代社会的乡风民俗。

  传播现代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乡村的现代化,本质在于人的现代化。少数民族返乡人员的权利义务观念、法治观念、政治参与意识、市场经济意识、合作共赢意识、民族团结意识较强,能够有效促进这些观念在乡村传播,有利于现代乡村价值体系构建,进一步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和谐,更好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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