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9月,云南省实现4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5068个贫困村出列,707万人顺利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5.39%,2020年将如期全面完成脱贫任务。今后,要进一步巩固已取得的脱贫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利益共创,汇聚脱贫合力
坚持党的领导,确保脱贫攻坚导向。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项目落地,资金到位。要以联动式层级部署,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权责,强化对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责任意识、对已脱贫地区的风险意识和长效意识。要深入打造“扶贫+党建”双推进模式,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共同责任主体。
多元主体协同,形成过渡合力。由返贫阻断向乡村振兴的过渡,需要更多的建设者、治理者、参与者。“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村民组织”的新型模式,有助于汇聚促进二者对接的合力。要密切关注已脱贫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搭建起全面化的治理网格;要针对短板问题进行排查,在已形成的特色机制基础上探寻长效合作治理的路径;要努力形成云南特色、云南优势,在紧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调的同时,发挥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地缘优势,向新型农业迈进。
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共治共享体验。云南省地处西南边疆,其贫困地区的治理和乡村振兴既需要贯彻国家相关政策,也需要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化的机制,比如“整族脱贫”“整乡推进”“整村改造”等。云南省一些贫困县通过开展“双讲双评”“包村联户”“因村派人”等活动,大大激发了村民们共治共享的热情,提高了扶贫工作的实效性。
巩固政策实效,
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
持续提高资源利用率。一是用好用活政策资源。实施好《云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规划,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细化各项实施准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惠农政策。二是聚力开发文化资源。传承好彝绣、苗绣、紫陶、编篮、木雕等手工技艺,将扶贫扶志与产业园经济相结合,逐渐形成小规模、大范围的民生效益。还可通过旅游扶贫的方式,引导群众参与乡村旅游建设,带动就业。
提升产业扶贫的可持续性。一要确保项目资金到位,以“四金”(流转土地获租金、股份合作分股金、保底收购得底金、务工就业赚薪金)激励就业,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二要继续深化两个“三权分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通过新型农业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把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性调动起来。三要进一步发展跨境农业、绿色农业、高原特色农业,打造“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新型农业发展格局,融合三大产业,通过电商扶贫、科技扶贫等方式,完善各类农副产品的供销产业链。
强化兜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实现“弱有所扶”。一是形成全面有力的民生保障网,划定就业、医疗、养老、教育等各领域的考核指标,严守“民生红线”。二是整改“硬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三是整改“软环境”,从扶志扶智入手,强化法治、德治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文明农村。
以“防”促“振”,
有效实现战略对接
继续细化精准识别,形成“精确识别—深度治理—跟踪反馈”的完善环路。以“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为要求,从根本上对各类顽固致贫因子进行攻坚。紧扣防止返贫工作中的各项“硬骨头”,树立问题意识,建立返贫预警机制。
融合城乡发展,补齐农村发展短板。采取“城市输血—农村造血”的互动模式,发挥农村作为城市资源供给方的优势,吸引城市的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向农村回流,激发城乡共谋、共创、共进的新型经济增长点。
探索理论和实践的有机互动。立足云南脱贫攻坚成效,总结脱贫攻坚的云南经验,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对接。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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