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制定出台《意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部署,是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艰苦边远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落实《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要加快发展,人才是关键。长期以来,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等因素影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匮乏问题比较突出。最新全国人才资源统计数字显示,西部地区的人才资源总量仅占全国的17.8%,且大多集中在省会等中心城市,难以适应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习近平总书记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工作十分关心,强调要鼓励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等最需要的地方流动,使他们在政治上受重视、社会上受尊重、经济上得实惠。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东部地区不仅要帮钱帮物,更要推动产业层面合作,推动东部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实现双方共赢。”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创新人才流动机制,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城乡、区域、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人才协调发展,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部署要求,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高度,深刻阐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重要意义、基本路径、工作机制和要求,为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从搭建干事创业平台、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吸引流动和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
二、发挥产业和项目集聚效应,搭建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平台
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首要任务,是加大区域统筹协调力度,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推动项目、资金、人才等资源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让各类人才干事有舞台、创业有机会、发展有空间。
国家重大产业项目布局要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由于经济产业相对落后,重大项目支撑不足,导致地区创新能力欠缺,吸引集聚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磁场”吸力不强。推动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合理布局,集聚更多人才干事创业是西部等艰苦地区发展过程中亟需破解的重大课题。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贵州近年来始终坚定不移推进大数据战略行动,通过发展大数据“试验田”来“筑巢引凤”,获得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青睐,吸引集聚相当规模的大数据人才队伍,成为全国第一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极大促进了贵州的发展。中央有关部门也不断加大科研基地和重大攻关项目布局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的力度。据统计,教育部在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建设重点实验室202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9个,实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22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在四川、甘肃等地先后建立高水平的研发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等,为当地集聚了一批创新创业人才。
《意见》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特色产业和有关科研项目、重大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从而带动人才、技术、资金汇聚;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以适当方式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合作共建现代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产业集群催生人才聚集;要加强艰苦边远地区科研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在建设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方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倾斜,等等。这些要求的提出,就是坚持事业留人,充分发挥好产业和重大项目集聚效应,以产业转移带动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
艰苦边远地区要立足实际发展特色产业。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但很多地方具有发展特色产业的良好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近年来,一些地方围绕自身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依托特色产业打造人才高地,依靠人才优势支撑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创新发展之路。比如,宁夏回族自治区近年来依托煤化工、枸杞等特色产业,大力实施现代煤化工、枸杞产业等7个优势产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快产学研用结合,培养引进一批产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建立了120家专家服务基地,吸引集聚近650名各类高层次专家在宁夏联合开展技术攻关、项目合作和成果转化,形成区域人才发展特色,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意见》提出,要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托地域特色和产业优势,引进现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健康养老、文化和旅游等领域人才;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引进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人才提供更多更有吸引力的科技成果转化渠道和平台。艰苦边远地区要贯彻落实《意见》要求,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本地区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力度,牢固树立和践行“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的理念,以产引才、以才促产,实现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政策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有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发展新动能。
三、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渠道
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必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管理政策,畅通人才流动渠道。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真正关切的问题,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
人才评价要精准科学。人才评价是人才发展的核心环节。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才评价激励工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都明确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近年来,海南、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份在基层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采取基层人才职称分级评审等创新举措,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较好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意见》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评价标准进行完善和补充,打破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如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长期扎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让其破格参加职称评审;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等等。新完善的人才评价标准既立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又满足人才职业发展需求,有利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人才激励要关注个人发展需求。长期以来,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由于发展空间不足、待遇不高等原因,引才留才都有一定困难,相当一部分基层人才不同程度存在“宁要城区一张床,不要乡镇一间房”的思想观念,待上一年半载就想方设法调离,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陷入“越艰苦人才越难来,人才越不来越艰苦”的怪圈。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将政策、资金等资源向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干事创业的人才适度倾斜,在政治重视、社会尊重、经济实惠等方面给予激励。政治重视方面,《意见》提出根据事业需要选拔推荐基层一线优秀专家到各级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及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任职。社会尊重方面,《意见》提出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一批扎根奉献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带动和激励更多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现理想抱负。经济实惠方面,《意见》紧扣人才实际需求,提出要落实完善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较大幅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工作生活待遇,争取从根本上扭转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引才留才难的局面;要落实好国家提高科技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政策措施,鼓励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创新创造,通过提高科研成果转化收益的方式,激励人才创新创业。
人才流动要注重以用为本。当前人才区域协调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在刚性引才上,艰苦边远地区对人才的吸引力与东部发达地区仍有一定差距。近年来,一些地区主动探索新的人才流动机制,在积极开展刚性引才同时,充分利用资源优势、环境优势和政策优势,坚持以用为本,在柔性引才上下功夫,取得了很好效果。比如,海南充分利用环境优势和政策优势吸引集聚了大批“候鸟”人才,助推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仅博鳌超级医院“1+X”共享平台就柔性引进了17个院士专家团队。2019年7月,中央组织部等7部委印发的《关于支持海南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实施方案》,对海南依托生态环境优势和政策优势柔性吸引用好“候鸟”人才给予进一步支持。
《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在不改变户籍、身份、社保、人事关系等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技术入股、培训讲学等方式,推动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柔性流动。这种不求为我所有、只求为我所用的柔性引才方式,是艰苦边远地区吸引人才的重要法宝。《意见》提出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设立“候鸟型”人才工作站,允许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兼职兼薪、按劳取酬;鼓励退休教师、医务人员、科技人员、文化工作者等专业技术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提供有偿或者公益性志愿服务;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建功立业;鼓励各方面人才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务或者开展兼职工作,等等。通过创新引才机制,将进一步打破现有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提供制度保障。
四、健全人才帮扶协作机制,增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持续发展动力
多年来,国家和东部地区省份持续加大对西部地区扶持支援力度,有力促进了西部等艰苦边远地区的发展。扶贫重在扶智,艰苦边远地区发展不仅需要外部支援扶持,更要留住用好本土人才,培育持续发展内生动力。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创造条件满足人才的发展需求,让更多人才真正愿意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工作。
集中力量加大帮扶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发挥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采取屯垦戍边、“三线”建设等重要举措,推动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集聚了一大批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当前,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同样离不开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一“重要法宝”。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要围绕《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集中各方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宏观调控统筹和帮扶力度,实现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项目,是被证明行之有效、受西部地区普遍欢迎的“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有效途径。《意见》提出,要加大人才项目支持力度,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实施的人才计划和工程项目,可以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实际需求采取设立专岗、专项或者单列名额等办法,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倾斜。要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力度,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吸引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继续实施好博士服务团、“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科技特派员等人才工程项目,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益。《意见》以项目为抓手,在资金、岗位、人才数量等方面给予艰苦边远地区集中支持,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聚焦重点领域人才突出精准帮扶。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向对口帮扶地区选派扶贫干部和专业人才,也要突出精准,缺什么补什么,增加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方面干部和人才比例,优化扶贫干部和人才结构。”针对西部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医生、科技工作者、文化工作者、职业农民等领域人才比较匮乏的现状,《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简称“三区”人才支持计划)。党的十八大以来,“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累计选派培养各类人才近54万人,有力支持了艰苦边远地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增强了艰苦边远地区人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特别是2015年以后陆续启动实施的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援疆工作,为加快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也为东部等发达地区、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精准对口帮扶西部地区开展了有益探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健全人才帮扶机制,进一步提高帮扶的精准度和成效,《意见》提出,要健全人才帮扶协作机制,重点围绕产业优势和民生项目加大人才支持力度,扩大“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规模;推广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援疆经验做法,逐步将人才“组团式”帮扶拓展到其他艰苦边远地区和更多领域,如从教育、医疗领域逐步向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电子商务等领域拓展;进一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通过科研协作、合作办学等方式,同艰苦边远地区开展人才智力协作,等等。
培养用好本土人才增强内生动力。培养用好本土人才要紧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比如,青海针对藏区水利专业人才严重匮乏的实际,会同水利部合作推动有关院校在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开展水利专业人才“订单式”培养,通过定向招生、专班培养、定向就业等方式培养本土水利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青海在省内深度贫困地区,围绕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展需要,大力推广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极大缓解了当地专门人才匮乏的局面。
《意见》指出,支持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地方政府、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合作,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订单式”培养专业人才,确保学生定向就业安排和协议履行落实到位;努力拓展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成长空间,积极为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创造条件,完善教育学时、经费投入、培训基地建设等人才激励政策;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到上级对口单位、东部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和培训研修,等等。加强本土人才培养,既要确保培养的针对性,切实提升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也要注重人才培养的长期性,建立健全常态化本土人才培养机制。
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落地落实
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制定印发《意见》仅仅是第一步,更重要、更艰巨的是推动《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各项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
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爱国奋斗精神,鼓励人才把个人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中,到艰苦边远地区锻炼成长。为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做好服务保障,完善住房、就医、社保、子女入学等政策,切实解决人才后顾之忧。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带动和激励更多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扎根奉献,实现人生抱负。
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东部发达地区以及艰苦边远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认识,从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高度,将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发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解放思想,主动作为,落实好《意见》的各项政策举措,做到竞相发力、百舸争流,推动区域人才协调发展,最终形成春江水暖、百花齐放的人才工作生动局面。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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