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形成的历程和成就
来源:人民日报 何毅亭 发布日期:2019-12-02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不能简单地运用现成的国家机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必须建立自己的政权机构来代替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在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之后,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深刻总结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经验,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建立起来的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新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这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是在借鉴我们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根据地执政的宝贵经验基础上,经历了新中国70年三个大的历史阶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我们党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探索适合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以后,无数仁人志士为寻求改变中国前途命运的道路进行了持续不懈努力,经历了反复探索,尝试了多种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新社会,不但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而且带领人民为之奋斗了20多年,积累了在局部地区执政的宝贵经验。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阐明了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会制度不符合中国情况;随后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明确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为新中国国家制度的构建和发展作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立人民民主专政为新中国国体,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中国政体,还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了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关乎全局的顶层设计,奠定了新中国国家制度的基础。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作为新中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此后人民政协继续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大作用。这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作出了更为完备的规定。

  1956年,随着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所规定的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成功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其后,党在不断探索适合国情的发展道路以及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也曾走了一段弯路。

  这29年,党领导人民建立的国家制度,总体上适合中国实际、适应我国当时的经济基础,虽然还存在初创阶段的不成熟、不完善,但它开创性地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制度,这是很了不起的。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八大前,我们党鲜明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及其他体制改革,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也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历史新征程。从那以后40多年来,党带领人民积极推进党的领导体制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军事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活力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是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改革开放之初,取消“文化大革命”中成立的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立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总结“文革”教训基础上,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并且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以加强和改善党的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1982年制定的宪法,决定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赋予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权;国家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恢复设立乡镇政权机关。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不再设主席、副主席。这些重大举措和规定,对健全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健全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根据宪法规定,1982年我国在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权,并且实行各级人大代表由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等。党的十四大提出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立法和监督等职能。党的十七大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些都有力推动了各级人大更好发挥作用。

  三是健全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任务、主题、职能,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对民主党派的性质作了新的概括,阐明了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明确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政治准则。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源于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建立的居民委员会。1982年,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被一起写进宪法。1989年、1998年先后通过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党的十四大首次把我国基层民主制度形式确定为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此后逐步形成了以村委会、居委会和职代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我们党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后就创造性设定的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改革开放中也得到不断丰富和发展。

  四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论断。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体制基础。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

  五是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开始谋划和部署构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1982年我国制定了改革开放以来第一部宪法后,又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改宪法,把改革开放中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及时写入宪法。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这个目标已如期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党和国家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且在此后展开的全面深化改革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积极推进党和国家制度建设及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取得历史性成就。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健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制度。明确提出并推动全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中央成立了多个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健全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完善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制度。从2015年开始,中央书记处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国务院党组、全国政协党组、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每年专门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汇报工作。党的十九大后,对党和国家机构进行改革,在构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系、政府治理体系、武装力量体系、群团工作体系上迈出决定性步伐。

  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党中央提出并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的制度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党坚决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健全党和国家监察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着力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全面部署,法治建设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党的十九大后,制定监察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并且加快国家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顶层设计,明确提出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各级人大新设置专门的社会建设委员会,并且优化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党中央先后印发实施《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使这一民主形式广泛运用于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之中,有力保障了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促进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和完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方面制度上,也都取得历史性进展。

  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整个历史过程,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大国夺取全国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进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崭新课题。怎样治理中国这样具有超长时间历史纵深、超大幅员国土面积、超大数量人口规模、超常复杂民族宗教结构乃至越来越超大规模经济体量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是没有任何现成模式可以学习的。中国共产党迎难而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经过艰辛探索,新中国70年来在国家制度建设上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梳理和概括了一整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使党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实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坚持党要管党,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致力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坚持一切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人民群众满意,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

  坚持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体系;

  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生态保护和修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共同发力一体推进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人民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实行主席负责制,确保人民军队性质、宗旨、本色的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

  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管治,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定推进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和平统一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定不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外事工作体制机制;

  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目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障。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书写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中国故事、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中国故事、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中国故事,书写了创造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的中国故事,书写了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伟大飞跃的中国故事。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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