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图雅 发布日期:2019-11-2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羊群在内蒙古兴安盟境内的草原上吃草。  新华社记者 殷耀 摄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疆,幅员辽阔,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防线。内蒙古草原面积达13.2亿亩(其中可利用面积10.2亿亩),占全国草原总面积的22%、占内蒙古国土总面积的74%。牧区是以草地生态为主要自然条件、以畜牧业生产为主要产业的地区,草原畜牧业是内蒙古牧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是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目前,内蒙古有33 个牧业旗(市),面积约占全区总面积的75%,其中包括15个边境旗、17个少数民族聚居旗。

  作为国家重要的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内蒙古为国家畜产品稳定供应作出了突出贡献,并促进了农村牧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农牧民收入增长。然而,随着畜产品供需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草原畜牧业面临发展动能不足、生产结构不合理、发展不可持续等问题,特别是面临生态环境保护、农牧民增收、市场竞争等多重压力,迫切需要我们重新审视、理性认识草原畜牧业,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牧区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牧民脱贫致富,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牧区现代化发展之路。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来,内蒙古在“三去一降一补”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调结构、降成本、补短板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调结构转方式问题突出,“一羊独大”问题较普遍,提质增效势在必行;生产经营成本上升、效益下降;畜牧业延伸发展不足,畜牧业与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融合不够紧密;畜产品品牌优势不明显,影响力相对较弱;专业合作社经营效果、辐射带动力仍需加强;畜产品销售渠道仍显单一等。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对策,促进牧区高质量发展:

  按照“质量兴牧”理念,适度调整草原畜牧业内部结构,促进转型升级。

  在生产成本上升、生态资源约束不断加大的背景下,依靠资源禀赋消耗、拼投入、拼生态环境的粗放式发展道路难以为继,必须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按照因地制宜、少养精养,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牧区应根据其自然、人文等独特条件,优化调整畜群畜种结构,调减或淘汰部分不符合市场需求的品种。注重提升畜群质量,扩大有效供给,改善区域整体规模效益,进而使畜牧业发展从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降低畜牧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效益。

  首先,完善牧区草畜保障机制,降低成本。要进一步完善牧区草料市场动态平衡机制,由自治区统一指导部署,各旗(县)根据实际动态调控饲草料供求数量,有效保障牲畜草料供应;推进草料产业发展,满足牧区草料缺口,既要种草,也要充分利用农区半农区玉米秸秆加工复合饲料,同时积极研发适合牧区家畜的精饲料;搭建平台,横向联合,扩大饲草料供应渠道;建立草料供需快速反应机制,实现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联动,确保草料动态平衡。

  其次,进一步强化草牧场保护与建设,继续实施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等政策,有效提高草原植被覆盖度,增强天然牧草供应能力。与此同时,还要有序推进草牧场流转工作,鼓励多种流转形式并存,整合碎片化草牧场,提升规模效益。

  加快推进牧区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兴旺。

  要把产业融合发展获得的利润留给牧区、留给牧民。通过推进畜牧业与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旅游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延长畜牧业产工销发展链条,提升效益。

  一方面,通过资本、劳动力、技术、资源等要素的跨界优化配置,培育壮大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增强畜产品加工能力,提高畜产品加工质量,尽快改变畜产品精深加工滞后的局面,实现畜产品加工由初级向精深转变,促进畜产品生产、加工融合发展,构建畜牧业与加工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

  另一方面,通过推进畜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全域旅游,突出乡村旅游业、创意牧业及牧户体验等旅游精品工程,使之成为牧区振兴、牧民增收的新型支柱产业。此外,要结合牧区实际,引导和扶持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发展“互联网+畜牧业+精深加工业+配送中心”“互联网+家庭牧场+配送中心”等模式,完善畜产品流通体系,提高其流通效率。还要加强畜牧业与信息化、新技术的融合,有步骤地推进网络服务、新技术,使牧民通过网络平台、新技术改变生产、消费模式,提升生产技能、节约劳动力,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更加智能化、现代化。

  树立“品牌兴牧”理念,提高畜产品品牌带动效应。

  一是树立品牌创建意识。要大力引导和激励企业与牧民争创知名品牌,提升“品牌兴企、品牌富牧”意识,构建政府、企业、牧户共同推进畜产品品牌建设的新格局。

  二是加大对畜产品品牌化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着力构建畜产品品牌化经营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和引进生产经营综合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品牌为依托,把分散生产的畜产品和集中的消费需求连接起来,增强畜产品竞争力。

  三是提高畜产品品牌市场占有率。提高产品的市场知名度,逐步形成品牌效应,提高优质畜产品收益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让消费者放心购买的同时,也做到面向高端消费市场的优质畜产品和面向中低端消费市场的大宗畜产品精准投放。

  加快推动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牧区规模效益。

  牧区专业合作社在降低成本费用、节约生产要素、提升经济效益方面起着良好的促进作用。目前,应继续围绕合作出效益方面多谋划,创新发展。要引导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向,加大政策扶持等力度,规范管理专业合作社,把家庭牧场、联户、大户等纳入扶持范围,促进各经营主体全面发展。

  要在培养、培训各类人才方面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鼓励牧区毕业生返乡创业,参与合作社发展。同时,加强对合作社社员的培训。

  要转变合作社扶持方式,盘活合作社内部资金。目前,对合作社的扶持项目多数仍然停留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后要着重解决合作社流动资金短缺等困难。

  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畜产品销路。

  当前,许多牧民销售畜产品的途径主要依靠各自联系买家或在固定的交易场所出售。在互联网时代,要尽快完善互联网平台,准确传递畜产品价格行情及价格走势等信息,帮助牧民理性决策,扩大产品销售渠道。应鼓励牧区间、牧区内部整合资源,建立牧区间联合型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或合作社,创建牧区区域特色品牌,提升产品效益,拓展市场。

  应完善牧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当前,牧区水、电、路等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整体公共服务能力极大提升,但是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技术指导和生产流通销售领域服务。因此,要尽快建立健全畜牧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实现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服务一体化。与此同时,还要考虑边远分散牧户生产生活实际,在交通、通讯、燃料、照明等方面给予扶持,实现公共服务全覆盖。

  (作者系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编辑:闫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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