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有41个少数民族聚居村,分布在大同、晋城、运城、长治、临汾、阳泉等6市22县,其中有23个贫困村。截至今年4月,这23个贫困村全部脱贫。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需要有效提炼这些贫困村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巩固脱贫成果的机制,走出一条符合自身实际的巩固脱贫成果之路。
山西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山西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聚居村特别是贫困村产业发展、民生改善、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各级党委、统战部门、民族工作部门把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拿在手上、放在心上,充分运用政策优势,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作用,确保23个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部脱贫,成为全国率先实现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村全部脱贫的省份。少数民族聚居村“两委”团结带领各族村民,通过发展各具特色的种植、养殖、服务等产业,走上了初步巩固脱贫成果的康庄大道。目前,山西各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基本健全,民生保障服务相对完善,产业发展框架初步形成。
通过调研,课题组认为,山西省少数民族聚居村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城中村、城边村或乡镇政府所在村、典型乡村。各村经济基础、自然环境、发展条件不同,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做法也不尽相同。其主要做法和经验是:
抓特色产业发展促脱贫。比如,运城市平陆县西韩窑村穆民牛羊肉加工有限公司主要经营牛羊养殖及牛羊肉加工销售,年销售收入达1500万元,解决30余名贫困人口就业问题,公司员工人均年收入达2.5万元,带动了村民脱贫致富。
抓发展资金扶持引领促脱贫。2012年以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的扶持和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各少数民族聚居村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比如,平陆县东中村利用资金安装路灯50盏;平陆县爻里村利用资金建设50千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800余户受益;运城市芮城县神西村将资金用于村道建设,800余人受益。
抓各类技能培训促脱贫。少数民族聚居村所在各县涉农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企业用工需求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科技、养殖业技能等培训。比如,今年平陆县圣人涧镇组织800余人参加花椒、桃树等种植技术培训,又通过职业技术学校等平台培训贫困户125人;临汾市吉县谢悉村自2017年以来组织开设了创业指导、计算机技术、果树种植、保健按摩技术、编织技术等培训班。这些技能培训以“户均一个技能人”为目标,达到了“培训一个、就业一名,脱贫一户、带动一片”的初步效果。
抓各项政策落地促扶贫。各地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政策落地力度,为“三无”人员、“五保户”集中安置点配备附属设施,对享受保障房政策的低收入贫困户继续予以住房补贴,进行危房改造、易地整体搬迁,少数民族聚居村住房安全率达100%。针对因病因残致贫户实行社会保障兜底政策,完善农村养老保险筹资渠道,不断扩大覆盖面,同时鼓励村集体收入较好的村“两委”对低收入贫困农户个人缴费部分予以代缴,实现了应保应尽。
巩固山西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成果的几点建议
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攻坚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防止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拳绣腿,不能搞繁文缛节,不能做表面文章。
当前,山西省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瓶颈制约,主要表现为脱贫路径比较单一、“等、靠、要”思想还在一定范围存在、扶贫资金不能有效规范使用、干部素质有待提高等。下一步,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为进一步巩固少数民族聚居村脱贫攻坚成果,课题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各级党委、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统领,统筹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级干部要始终切实把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当作头等大事,扎实开展入户访谈、了解村情、制定规划、推动落实等工作。村“两委”干部与驻村帮扶干部要不断提高素质,说实话、出实招、见实效,争当推进落实的“带头人”。
强化内生动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紧密结合,持续不断开展各类职业培训、技能培训,大力树立致富带头人典型,请他们介绍务工经商的经验做法、基本技能,调动广大村民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要弘扬中华民族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脱贫采取劳务补助、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机制和办法,教育和引导广大村民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
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使用到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机制,严格遵循“项目管理科学化、监督检查经常化、资金管理制度化”的要求进行科学统筹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前进行风险控制、项目实施时监督管理、项目完成后跟踪考核,真正给少数民族聚居村带来收益。严格资金管理部门工作职责,确保监管到位。
优化资源配置,统筹衔接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要把巩固脱贫成果中的产业选择、资金扶持、技能培训与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发展统筹规划、统一布局、同步实施,逐步实现乡村振兴。要优化资源配置,把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各专项资金同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统筹衔接,有效配置包括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养老资源、社会保险资源等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保持均衡发展。
依据县域整体规划确定巩固脱贫成果发展方向。产业发展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途径,选择、发展产业时要符合县域整体发展规划,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立足少数民族聚居村特点发展产业。要积极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积极联系资金、项目、人才,帮助少数民族聚居村兴办企业,发展家庭手工业,开展多种经营,巩固脱贫成果。
(课题组成员:马志超、庞丽峰、程淑兰、文丽红;执笔人:马志超、文丽红)
(编辑:闫若之)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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