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兴边富民行动。
《意见》指出,坚决贯彻落实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加快推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实施“枝繁干壮”“幸福花开”“石榴红”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加强互嵌式社区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深入实施“润土培根”工程,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完善宗教事务治理机制。
《意见》明确,建立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体系,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创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模式,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机制。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高原特色竞技体育管理运行机制。大力发展高原特色体育产业。扩大体育对外交往。
《意见》强调,持续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制定增加边境地区人口的政策措施,完善守边固边群众政策支持体系。落实好边民补助政策。持续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引领工程,打造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升级版,建设沿边城镇带和兴边富民中心城镇,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村镇城立体支撑的稳边固防新体系。统筹推进边境城镇、口岸、特色产业一体化发展。
(滇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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