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表重要讲话,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作为全国30个自治州之一,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力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
紧扣主线,打造“四个五”创建模式
黔南州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载体,走出了符合实际、独具特色的创建之路,2018年底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
突出“五大环节”。聚焦顶层设计、组织领导、力量整合、人才培养和督促检查五大环节,研究制定共创共建、激励表彰、督查考评等系列制度,形成了衔接紧密、延伸到底、全面覆盖的统筹协调体系,推动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打好“五大战役”。坚持把创建工作与打好经济跨越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和生态建设五大战役结合起来,夯实创建基础。经济发展综合测评结果连续5年位列贵州省第一方阵,实现了县县通高速、乡乡通油路、村村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100%开通客运。
培塑“五大载体”。坚持以“五个认同”为牵引,不断丰富创建内涵,积极培塑民族精神标杆、宣传高地、“九进”阵地、文化品牌和示范典型五大载体,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
强化“五大建设”。围绕强化民族事务治理、宗教事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法治保障和平安黔南构建,团结各族干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制定单行条例16部、地方性法规6部,修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4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完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
以“七个典范”为抓手,推动“示范州”向“模范州”迈进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少。黔南州以复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重要载体,以打造“七个典范”为抓手,奋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凝聚磅礴力量。
坚持唱响一心向党的主旋律,着力打造各民族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典范。深入阐释“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以持续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为抓手,教育引导全州各族群众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转化为建设“五个新黔南”(建设产业坚实的富强新黔南、开放包容的活力新黔南、山清水秀的绿色新黔南、殷实康乐的幸福新黔南、安定团结的和谐新黔南)和更高水平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的实际行动。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着力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典范。以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教育基地、培训基地为载体,抓好民族精神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大力弘扬黔南大关精神、“背篼干部”精神、“麻怀干劲”精神,推动全州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打造民族交融互嵌的典范。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关于“推动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示范村”的机遇,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工程。以建设“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各族群众互嵌式社区为抓手,以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为主阵地,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具特色,让各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社区。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打造文化繁荣发展的典范。持续打造“好花红”文化品牌,以实施民族古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掘、民族节庆品牌培塑、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民族传统体育发展五大工程为载体,在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深入推动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着力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典范。落实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力争率先在民族自治州中成功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引领,以推动基层治理机制体制改革为关键,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抓实民族地区创新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目标,抢抓政策机遇,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加快补齐民生和社会事业短板,奋力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站稳全省综合考核第一方阵,经济总量在全国30个民族自治州中保持前列。
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着力打造齐抓共管的典范。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巡察,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宣传教育、表彰激励、督查督导等体制机制,加强基层民族工作力量配备,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作者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中共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委书记 )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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