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要深刻把握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
历史逻辑——
伊斯兰教在新疆的传播是一个逐渐向中华文化内核聚拢的历史过程
纵观新疆伊斯兰教史,放置于中华民族大一统的文化格局中进行解读,可以说,伊斯兰教在新疆的传播过程既是一个与新疆各民族文化相融合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向中华文化内核聚拢的过程。
作为历史上中华文明向西开放的门户,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新疆一直是多元文化荟萃、多种文化并存的地区。新疆各民族文化从一开始就打上了中华文化的印记,成为中华文化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伊斯兰教传入新疆之前,新疆各民族文化就已经在中华文明的滋养下枝繁叶茂。伊斯兰教虽脱胎于阿拉伯文明体系,但传入中国后不可能抛开生存发展的环境。新疆伊斯兰教在制度、文化习俗、价值观念和建筑风格等各个方面主动与中国社会相适应,新疆各民族对伊斯兰文化也进行了选择性的吸收和中国化改造,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的新疆伊斯兰文化,成为中国伊斯兰教的一部分。
理论逻辑——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新疆伊斯兰教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需求
任何宗教要存在和发展都要与所处社会相适应,这是宗教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把握,是对宗教生存规律的尊重。
新疆伊斯兰教自觉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政治上,革除一系列与社会主义社会不相适应的旧制度和陋俗;在经济上,广大穆斯林群众与其他群众一起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文化上,努力挖掘和弘扬伊斯兰教教义、道德、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些年来,针对宗教极端主义对伊斯兰教教义的歪曲和极端化的解释,新疆伊斯兰教界弘扬正信并自觉划清与极端主义的界限,主动发声亮剑,用正信戳穿其歪理邪说,引导各族穆斯林群众坚持正信正行,分辨是非,抵制极端,反对暴力。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新疆伊斯兰教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开启了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新征程。
实践逻辑——
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为新疆伊斯兰教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凝聚起共同奋斗的磅礴力量。我国广大信教群众与广大非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奋斗目标。
针对新疆宗教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这一重要指示在新疆伊斯兰教界产生了积极影响,新疆伊斯兰教界主动在新时代找准方位,自觉增强不断推动伊斯兰教中国化的意识。新疆伊斯兰教界持续深化清真寺“四进”活动(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广泛开展“我是中国公民”的宣誓活动,深入开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暨“四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卧尔兹选编》,有机融入中华文化内涵,引导信教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在党和政府的引导下,新疆伊斯兰教界在宗教中国化的道路上积极发挥主动性,在全区稳定发展大局中主动融入、积极作为,不断推进伊斯兰教中国化的进程。
新疆伊斯兰教界要牢牢抓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巩固去极端化成果,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中华文化,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不断提升宗教修为;要进一步深化经学思想中国化建设,从中华文化的宏大体系中汲取智慧力量,主动融入中华文化,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作者单位:新疆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中国民族报》(2023年1月10日 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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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