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坚:中阿文化交流使者
来源:中国民族报 麦日排提·麦合木提 发布日期:2023-01-05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马坚(1906年-1978年),字子实,出生于云南省个旧市沙甸村,幼时在私塾学习四书五经、唐诗宋词等传统经典。稍晚,马坚进入振学社创办的试验班学习,接触到清代伊斯兰教汉文译著。1922年,马坚升入昆明成德中学,继续学习古代汉语。中学毕业后,1926年,马坚回到沙甸,在沙甸鱼峰小学任校务主任。他将原来的初等小学改为初等和高等两级小学,采用新课本,增加作文、算术、体育、唱歌、图画等课程,使鱼峰小学成为完全小学。他说:“我相信,回族所需要的是教育,中国所需要的也是教育,惟教育可以救国,惟教育可以振教。”之后,马坚赴西北和上海求学,在此期间,他系统学习了阿拉伯语、伊斯兰教经典和英语。

  1925年,上海穆斯林创立了中国回教学会,该学会以提倡回民教育、开展中外伊斯兰文化交流和扶助同教公益事业为宗旨。学会创办上海伊斯兰师范学校,组织派遣学生赴埃及留学。1931年12月,马坚被选派为第一届留埃学生团成员,在爱资哈尔大学开始了8年留学生涯。在埃及留学期间,马坚阅读了关于伊斯兰教哲学思想的著作《一神论》,并于1933年暑假将其翻译成中文寄回国内。这部近20万字的著作最终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34年出版,中文名为《回教哲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马坚等中国留学生关心国内局势,向埃及当地民众及其他各国留学生宣传中国人民的抗日斗争,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暴行。在开罗的华侨成立了“中国战区灾民救济会”,马坚任该会秘书,向外国友人介绍中国抗日进展,并将四处募捐的款项汇往国内,支援抗日战争。

  1939年回国后,马坚开始投身于翻译和注释《古兰经》,在译文完成后进行了5次详细的修改,并加以注释,直到1949年才完成前8卷的注释。马坚对《古兰经》的翻译有文言文和白话文两种文本,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和满足中国穆斯林的需求,他多次对白话文本进行修改润色。他说翻译的时候“力求忠实、明白、流利”,注释的时候“不敢牵强、附会、穿凿”。在进行《古兰经》注释时,马坚不仅以多种经注和圣训集为依据,还参考了《圣经》和史书典故,以求注释的准确合理。与此同时,他还注重联系中国社会和中国穆斯林的实际情况,对一些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解释。1981年4月,马坚译注的《古兰经》全译本出版,被评价为 “准确、联系实际、不偏不倚”,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受到教界、学界的共同认可,为我国伊斯兰教经学思想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经典基础。

  马坚一生著译成果很多,如《回教基督教与学术文化》《伊斯兰哲学史》《回教真相》《回教教育史》《教典诠释》等,内容涉及伊斯兰教教义学、哲学、教育学、天文历法、宗教比较学、宗教与科学、历史学等。他认为,伊斯兰教是入世的宗教,穆斯林谨遵五功只是尽了个人义务,还需要尽各种社会义务。在《回教真相》的译者序中,马坚对经训合乎时代、合乎中国社会的阐释可谓解经的典范。他说: 我们应当研究自然科学,开发我国的富源,以谋工业的进步;开垦我国的土地,以谋农业的发达;输出我国的产物,以谋商业的兴旺:这就是穆圣教我们的“你当耕耘现世,如你永久生活一般”。到国富民强的时候,我们的衣、食、住、行都舒服了,我们才算达到“且莫忘却了你现世应得的股份”的话,我们不但能专心地礼拜、斋戒、纳课、朝觐,以尽我们个人的义务,并且能遵《古兰经》中当对人行善的教训,而慷慨地捐款给慈善团体,办理平民学校、宗教学校、孤儿院、养济院、贫民医院……以尽我们社会的义务……

  马坚在翻译伊斯兰教典籍的同时,还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到阿拉伯世界,促进了伊儒文明的深入交流。在留学期间,他把《论语》《茶神》《河伯娶妻》《中国格言》等传统哲学和文学作品翻译成阿拉伯文,在开罗发表。其中,翻译的《论语》最具影响力,这是第一部直接由中文译成阿拉伯文的关于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译著,至今仍然被收藏于埃及国家图书馆。马坚在阿拉伯文《论语》的前言中说:“我是中国人,又是穆斯林,我肩负着双重义务:公民的义务和宗教的义务,我应当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不懂中文的其他国家的人民,了解中国的哲学和文学;同样也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伊斯兰教的经典和著作介绍到中国,以便教内外同胞都能了解伊斯兰教的真谛。”

  1945年,马坚任国立云南大学教授,开设伊斯兰文化讲座。1946年,他被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参与组建北京大学东方语言学系,并建立了阿拉伯语专业。马坚在北京大学主要教授阿拉伯语文、伊斯兰教史、《古兰经》研究等科目,他将大量精力投入到阿拉伯语专业的建设和发展上,并亲自参与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制定,选编了《阿拉伯语初级读本》《阿拉伯语高级读本》《阿拉伯文学选读本》等教材。他在北大任教32年,培养了一大批教育科研、外事外贸和宣传出版等领域的阿拉伯语骨干力量。除了《古兰经》的翻译和注释,马坚最大的学术贡献是领衔主编《阿拉伯语汉语词典》。他对词典的初稿逐字校对,还承担了制版工作。北大师生齐心合力,这部120多万字的词典的最后定稿于1966年完成,随后以北京大学东语系阿拉伯语教研室的署名出版发行。

  新中国成立后,马坚多次诚恳地表达了作为新社会主人的自豪感和坚决跟着共产党走的坚定立场。他说:“只有中国共产党才尊重少数民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才能增加彼此间的团结。”他作为发起人之一参与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筹备与成立。他不遗余力地奔波在开拓国家外交、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教育发展等事业中。他曾多次担任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的翻译,为中阿人民的友好交往架桥铺路。

  关于国家与宗教的关系,马坚的认识是:“宗教乃赖国家以保护,赖国家以生存。”新中国成立之初,马坚撰写了《回民同胞对于新时代应有的认识》《伊斯兰婚姻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不相冲突》等文章,引导中国穆斯林适应时代变化,了解和遵守国家方针政策,并强调中国穆斯林要注重提高文化教育水平。

  马坚的翻译工作和学术研究不仅继承了明清时期“伊儒会通”的传统,还为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为促进中阿文明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马坚忠诚报效祖国、潜心研究学术、开拓文化交流、培育社会英才,体现了我国穆斯林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哲学系宗教学系)

《中国民族报》(2023年1月4日 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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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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