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云南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方案》,强调以保护为前提,确保2022年底实现全省石窟寺无重大险情,持续加大石窟寺保护力度,推进其数字化保护利用,提升石窟寺展示水平,并对其旅游开发做出相应规范。
工作方案从完善石窟寺安全长效机制、深化石窟寺学术研究、推进石窟寺数字化保护利用等多个方面做出工作部署,强调坚持保护第一,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水平。
工作方案指出,到2022年底,实现云南全省石窟寺无重大险情,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基本健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窟寺安防设施全覆盖。到“十四五”末,省级与州市级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等。
工作方案还指出,坚持以保护为前提,规范全省石窟寺开放和景区建设。2021年底前,核定并公布剑川石钟山石窟寺、昆明西山龙门石窟寺景区游客承载量和重点洞窟最大瞬时容量,采用高峰期限时限流、预约服务等方式规范引导参观活动。其他未开放的石窟寺,可选取其中文化内涵较丰富,且具备条件的作为试点,在完善保护设施后逐步对外开放。
云南省石窟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集建筑、雕塑、壁画、书法等艺术于一身,是我国石窟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全省石窟寺(含摩崖造像)资源共计44处。虽在开展石窟寺抢救保护、考古研究等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但也面临石窟寺自然损坏和人为破坏威胁等突出问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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