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十三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云南省民族地区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全省民族教育得到稳步发展,民族地区居住条件日趋改善,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2016年以来,累计下达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218.1亿元,从2016年的42.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43.6亿元。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下,云南省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累计安排资金4.29亿元,支持迪庆藏族自治州率先实施14年免费教育试点,落实迪庆州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学前教育2年免费教育、普通高中3年免费教育,推广迪庆州和怒江州农村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经验,累计24822人次受益;争取中央资金7亿元,支持迪庆州、怒江州实施“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安排少数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省定民族高中生活费补助资金1.12亿元。
完成“直过民族”地区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清零”,各族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不断优化提升。中央支持云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规模连续5年排名全国第一。
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4重保障”,100%提供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率先对422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和沿边373个行政村内各族群众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等保险产品给予补助。同时,累计安排民族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102.49亿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317.91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6.58亿元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560.43亿元,推动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改革。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民族地区100%实现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全覆盖。
(编辑:彭凤平)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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