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新形势下,宗教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推进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新时期推进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注重思想政治的引领,也要挖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还要帮助宗教界建设好人才队伍。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宗教,不断提高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广度和深度。要加强中华文化引领。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具有丰富的生命和哲学内涵,蕴含广泛的道德伦理。要充分利用中华优秀文化涵养我国宗教文化,深入挖掘宗教教义与中华文化的相通之处,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使我国的宗教文化具有更浓厚的中华文化色彩和更有力的本土心理支撑。要加强宗教团体引领。充分发挥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队伍,通过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示范,引领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和维护好广大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法律是调整宗教关系、维护宗教和谐的基础保障。推进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宗教工作法治化原则,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宗教团体要依法加强内部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自我管理和民主管理,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
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推进宗教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必须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和对待宗教,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才能确保宗教工作不脱轨、不偏向。要客观辩证地认识和对待宗教,坚持趋利避害,化不利为有利,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通过有方、有力、有效的“导”,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使之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力量。
(作者单位:山东社会科学院当代宗教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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