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宗教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注重从政治站位上理思路、从管理体制上找原因、从政策制度上想办法,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近日印发了《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全面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正常宗教秩序的意见》,对主体责任的落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院校(班)等的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不折不扣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确保整改不反弹、不回潮,切实维护大理州宗教正常秩序。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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