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命名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安徽省民委 发布日期:2019-11-10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近日,经过基层推荐、综合评审、社会公示等环节,安徽省民委印发《关于命名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命名合肥市庐阳区逍遥津街道九狮桥社区等22家单位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

  《决定》指出,近年来安徽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工作主线,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谱写出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新篇章。

  《决定》要求,被命名的示范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广泛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向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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