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宗教界要充分发扬 爱国主义传统,坚持爱国爱教
来源:中国民族报 中国民族报记者辛永刚,通讯员宣侃、邱君武 发布日期:2019-11-06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学员们充分展示了各教的特色和风采。” 浙江省民宗委相关领导在省级宗教团体负责人国情之旅——“传统文化·立教同行”主题教育活动闭幕式上说,全省宗教界要充分发扬爱国主义传统,坚持爱国爱教,将宗教自身发展和国家前途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希望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在开展宗教工作时有新思路、新活力和新动力。

  要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是中国宗教健康发展的安身立命之本。国盛则教兴,国衰则教危,这一朴素的真理,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中得到了反复证明。要深刻吸收借鉴我国各宗教中国化的历史经验,使宗教的教义、思想和艺术,与时代、与社会、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适应。要积极探索推进宗教中国化务实管用的新举措,积极推进佛教道教去商业化、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民主办教、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以宗教实践为基础,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思想体系、理论体系、组织体系和话语体系。

  要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更加自觉地继承和弘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为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再作新的贡献。组织和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勤劳致富。带领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

  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宗教界人士来说,加强自身修养不仅是修身的需要,也是治教的需要。“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德高服众,身正为怀”,宗教界代表人士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严于律己、诚信戒欺、容人容事,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优秀品德,影响和带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提高自身素质,进一步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

《中国民族报》(2019年11月5日 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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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建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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