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探索社会治理工作新路径
来源: 王姗 发布日期:2019-10-31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

  党的十九大以后,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2019年2月,省委、省政府批准了《昆明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市社会建设办公室牌子。至此,昆明开始了全方位统筹推进社会治理工作的脚步。

  现实意义

  昆明推行社会治理影响深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昆明市社会建设工作专家、云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系主任吴剑平看来,随着我国社会阶层多元化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更加多样化,而社会治理的核心是提供优质、丰富的社会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昆明市2017年人均GDP突破10000美元,寻甸、东川、禄劝3个国家级贫困县(区)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广大城乡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趋向多元。吴剑平认为,精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需要秉持社会治理中的伙伴关系思维,把社会组织、企业、社区和公民联动起来,有序引导和支持各个社会主体参与社会事务。

  去年昆明完成的5000多亿元GDP中,旅游收入突破2000亿元,旅游业已成为我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发展旅游业的前提是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别是目前流行全域旅游,整个区域的居民既是服务者又是主人,他们由旁观者、局外人变为参与者和受益者,也在不断提高和创新一个城市的社会治理方式。”吴剑平说。

  打开地图,从全国来看,昆明处于西南边陲,但在整个亚洲,昆明却是中国毗邻南亚东南亚的一块腹地。目前,昆明正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已获国务院批准,明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和第七届中国国际友好城市大会也将在我市举行。党的十八大提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吴剑平认为,就昆明来说,相对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建设是短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全面不全面,关键看社会建设。

  “昆明地理位置十分优越,要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打响‘世界春城花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健康之城’城市品牌,就要求我们具备先进的社会治理能力,包括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健康文明的人文环境。”吴剑平说。

  高位统筹

  把社会治理列为“一把手”工程

  昆明市委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2017年,昆明市委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基础上,由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牵头,成立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专项调研小组。调研组先后赴北京、上海、贵阳、杭州等地调研学习,同时深入盘龙、西山、安宁、嵩明等地进行实地调研,立足昆明实际,结合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目标,完成了《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2018—2035年)〉两个文件的通知》(昆发〔2018〕16号)等4个文件的制定,以及《新时代昆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调研报告》。

  2019年3月,市委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程连元任组长的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委副书记代表市委直接推动全市社会建设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具体负责社会建设工作并兼任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书记,从市委层面高位统筹推动社会建设。

  同时,昆明在各县(市)区成立县(市)区委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在街道成立社会建设办公室,在社区推选片(区)长、楼栋长,形成高位统筹、协调各方、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社会治理组织体系,明确社会建设工作是地方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

  2018年,昆明发布《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2018—2035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努力成为全国社会治理示范城市;到2030年,具有昆明特色、国际化特征明显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基本确立,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35年,基本建成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社会治理总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为全省社会治理的“首善之城”,国家多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典范城市”,成为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社会治理模式展示、示范窗口,成为我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  

  成效初显

  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昆明模式”

  在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中,昆明坚持把党建引领作为根本路径,坚持把服务群众作为核心任务,坚持把多方参与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动力支撑,在社会治理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大胆的实践,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群众的瓶颈问题有了突破,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坚持抓党建把方向、建机制强保障、增投入强基础、抓共治聚合力,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氛围越来越浓,城乡社会治理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党对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政府主导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协同有序参与,居民群众有效参与治理,法治保障得到全面加强,社会民生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滇池保护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民族团结之花竞相绽放。

  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规划纲要、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细化措施。如五华区制定了“党建引领、吹哨报到”“党建引领、四社联动”“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等党建引领系列文件,推动党建引领社会治理健康发展;官渡区制定了《“一核多维、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实施意见》等“1+7”系列文件,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域推进“一核多维、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

  加强社会治理关键是体制创新,核心是人。为把社会治理工作引向深入,昆明探索“三社联动”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动社区民主协商,深入开展共驻共建共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探索发动社会组织、新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机制、途径和方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同时,还全面推广“五级治理”模式,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

  此外,昆明还积极开展试点创建示范带动。实施“五个一批”示范工程,打造一批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一批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社区(小区)、一批优秀社会组织、一批优秀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一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同时,选取100个社区打造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示范点,2019年重点打造培育35个,2020年打造培育65个,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借鉴。

  9月27日,昆明市举行2019年 “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命名暨先进经验交流会,对20名昆明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及10名昆明市“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提名奖进行表彰。今年7月,昆明市还举行“社会治理专家昆明行”活动,通过培训会、座谈会、咨询会等载体,多位专家发挥智力支持作用,为昆明市社会治理创新“把脉”。

  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王兵介绍,目前昆明市在全国范围内选聘了30名有社会治理深厚实践经验和前沿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组建“昆明市首批社会建设工作专家智库”,从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组织选取40名社会治理专业人才建立社会治理本土人才库,通过学术交流、专家座谈讲座、人才培训、项目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探索昆明社会治理的路径和方法。

(编辑: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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