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师宗县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民族团结示范点的组织领导。示范点所在乡成立乡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乡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并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实施组、资金筹措管理组、督促检查组、宣传发动组5个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二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深入分析民族团结示范点工程建设的优势、条件、困难,做好论证,县、乡领导小组共同商讨建设项目,聘请规划设计人员对项目建设进行专业设计和规划,做出规划图和效果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旨在示范”的原则,大力发展民族文化特色旅游业、特色优势农产业。三是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加快协调,全力争取中央、省、市的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支持。充分发挥县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大对县级财政及各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力度。充分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和献料自筹,通过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到位,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把握示范点建设中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的发展规律,结合地域特征、民族特点、历史背景和发展水平,研究探索不同建筑风格、不同地域特征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与发展的不同模式,做到综合考虑、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示范乡建设的重大意义、典型经验和成效,让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共同参与、献计献策,动员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示范点建设,树立“自己家园自己建”的主人翁意识,积极投工投劳,努力为示范乡建设献一己之力,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六是落实责任,注重监管。建立完善项目申报制度、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等,确保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和资金运行安全有效。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采取项目资金专户储存、定期公示、群众监督、纪委督查等方式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落到实处。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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