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关于评委会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动员、组织推荐、认真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了新一届云南省民族语文翻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人选,并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
评委会负责评议、审定云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彝、白、哈尼、傣、壮、苗、傈僳、拉祜、佤、纳西、瑶、景颇、藏、独龙等民族语文翻译专业人员的译审、副译审职称资格条件,任期3年,日常管理工作由省民族宗教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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