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计划用三年时间,在边境地区3个设区市8个边境县(市、区)开展“百点工程”:培育命名120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形成边境一线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在边境地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三年行动计划。
“模范长廊”建设在8个边境县(市、区)每年每地至少建成5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单位)、1-2个民族特色文化村寨和1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培育2个以上自治区级或国家级的精品示范点,进行推广示范。“边境地区民族团结模范长廊”建设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维护边境安全稳定、人民生活富裕、边民幸福和谐、突出各自特色为抓手,通过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内容,拓展创建活动领域和形式,促进边境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编辑:李华)最新新闻
专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