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地处桂粤湘三省(区)接合部,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2023年1月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2023年12月实现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全覆盖。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全市各项工作的主线,围绕建设“四个家园”,强化党建引领,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在建设“铸牢”示范区上有力展现贺州担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推进示范区建设,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铸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持续抓好党员干部“铸牢”教育,把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必修课,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铸牢”的重大意义、理论内涵和目标使命。建立“铸牢”宣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实施“头雁领航”“铸魂育人”“文化润民”三大工程,充分发挥中共广西省工委旧址、桂岭红七军整编旧址等红色文化的作用,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加强“铸牢”理论研究,用好贺州市作为广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院“铸牢”教育研究基地设立点的区位优势,持续深化与广西民族大学、贺州学院等高校的研究合作,进一步加大对贺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史料史实的挖掘、整理和研究,推出更多有分量、有价值、有特色的研究成果。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故事,让“五个认同”更加深入人心。
持续发挥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必须在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下更大功夫,使之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
一方面,要建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深化年行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在各领域、各行业、各群体的覆盖,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向结对社区下沉资源,大力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在易地搬迁安置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点,充分发挥村“同心文化载体”、社区“石榴同心工作室”的作用,推动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氛围。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省际边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继续用好“穿针引线”化解省际边界土地山林纠纷工作法,持续推进“一轴三联五同”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更好发挥民族团结法律服务工作站等平台作用,抓好基层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基层党建引领民族事务治理的水平。同时,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党员揭榜”“百千万助振兴”等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形有感有效。
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落到实处,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抓好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用好市校合作、柔性引才、人才绿卡等举措,着力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合民族地区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入推进“干部作风深化年”行动,聚焦解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五类问题,有针对性开展行业作风专项整治,以过硬的干部作风保驾护航民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更好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想敢闯、敢试敢干、敢学敢行、敢比敢超,善于运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解决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难题,为广西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作出贺州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 )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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