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特色村寨建设与旅游产业同频共振
来源:中国民族报 范波 梁芳敏 钟皓凡 发布日期:2024-07-24浏览(10)人次 投稿收藏

  特色村寨是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资源。贵州省遵义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积极推进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为着力点,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为载体,以项目为依托,将重点示范推进与个性化发展相结合,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整合资金资源,抓好示范先行,实施人居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业提升、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行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探索出村寨风貌特色化、人居环境现代化、文化保护连片化、发展方式差异化的典型经验。

位于务川县丰乐镇的田村故事里景区。 来源: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依托特色村寨实现旅游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做法

  动静结合的文化保护模式。文化长廊、博物馆、文化墙、道德讲堂、村级图书室等公共文化设施逐步完善,建成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仡佬文化园、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的中国仡佬民族文化博物馆、湄潭县平顺坝苗寨的民俗博物馆等。文化活动模式推陈出新,开展“仡佬族吃新节”“苗族踩山节”“三月三”“六月六”等传统节庆活动,拓展各族群众文化交流空间。

  提升生态保护、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特色村寨的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道真县洛龙镇大塘村、玉溪镇桑木坝村实施“五改三建”(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建家、建园、建池)生态家园建设模式取得成效。习水县桑木镇土河村、汇川区泗渡镇松杉村松江苗寨、桐梓县马鬃苗族乡龙台村等在民居改造上下功夫,建设民居示范点,改善村居环境。

  发展特色产业。实施特色农业培育行动、旅游产业提升行动,因地制宜发展蔬菜、水果、茶叶等特色农业,有序发展观光、民宿、农耕体验、传统手工艺等旅游业态,优化产业结构,规模化推进产业发展。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田间课堂,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探索出集观光农业和农事体验为一体,文化旅游和第一、第三产业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赤水市元厚镇石梅村五星苗寨、道真县大塘村等村寨以项目化方式推动村寨保护发展工作;务川县沈家坝寨加强特色民居保护、历史文化挖掘整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周边景区形成精品旅游线路;习水县土河村通过“公司+农户+乡村旅游”等方式增加群众收入。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方位互嵌。加强村级文化活动室、卫生室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为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有力支撑。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遵义市97个特色村寨均被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进一步做好乡村文旅的对策建议

  做好规划布局,坚持旅游资源开发与文化保护传承并重,推动特色村寨景区化建设。一是摸清家底,对特色村寨文化遗产、乡村旅游发展等资源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找准发展定位,着力发展休闲度假型、健康养生型、民宿体验型、文化艺术型、非遗技艺型、景区依托型等特色乡村文旅。二是把乡村旅游与特色村寨融合发展纳入各类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乡村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支持特色村寨集中连片保护发展。科学规划农业土地、乡村聚落、乡村文化活动、农业设施等景观布局。三是加强对乡村文化遗产、特色风貌的保护,特别是要注重对村寨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的保护,在科学的保护规划指导下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相关配套设施,实现保护与发展有机融合,推动乡村振兴。

  丰富旅游业态,支持特色村寨产业融合,发展“旅游+”产业。一是坚持农文旅商融合发展,大力促进旅游与农、林、渔、水利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发展农事体验、文化体验、乡村演艺、健康养生、避暑度假等旅游业态。二是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发展“旅游+”配套产业,让特色村寨有生产、有生活、有生气、有生意。比如,发展“旅游+饮食”,围绕绿色、健康、养生,发展特色餐饮、有机生态农业、药食同源产品。发展“旅游+民宿”,改进、维修传统民居,打造一批外观传统、内部设施现代的民宿及客栈。发展“旅游+娱乐”,利用乡村的文物古迹、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开展体验式文化活动。发展“旅游+文创”,引进专业设计人才和团队,融合传统工艺与现代审美,开发文创产品。发展“旅游+康养”,发挥乡村依山傍水、森林覆盖率高等优势,打造徒步、森林康养等产品。发展“旅游+研学”,在带来客流的同时,传承乡土文化。

  创新管理模式,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一是鼓励村民和游客利用短视频等平台,宣传乡村生活和文化活动,提升特色村寨旅游知名度、美誉度,支持鼓励特色村寨入驻“一码游贵州”等平台。二是由村“两委”牵头成立旅游景区管委会、管理公司等,承担村寨旅游服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发挥村民积极性,吸引其充分参与旅游发展规划、开发、实施、管理、服务等全过程、各环节。构建良性互动的参与机制,落实“景区+协会+农户”经营管理模式,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参加乡村旅游开发管理委员会,统筹村寨旅游开发及旅游收益分配。三是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化管理。编制旅游管理标准化手册、乡村旅游管理委员会基本标准和农家乐、客栈、民宿服务基本标准等;推行旅游接待用品统一采购、洗涤、配送;实现参与农户统一宣传、统一策划、统一接待、统一分配客源、统一价格、统一结算。另外,按照参与实际,可将村民分为直接参与、间接参与两种类型。直接参与包括入股、经营管理、旅游服务等;间接参与包括发展旅游相关产业,如种植业、养殖业、手工艺品生产加工等,融入旅游消费上游产业链。

  培养乡村旅游人才,提高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水平。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到乡村旅游做得好的地方参观学习,借鉴其成功经验。组织实施旅游人力资源分级、分类、分阶段培训,重点加强对村干部、致富带头人、旅游经营户、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村民参与旅游业意愿,建设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村民旅游服务队伍,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持证率和服务质量。具体来说,可以重点培养种植养殖、传统工艺、景区管理、旅游商品经营服务、导游等人才。

  【作者单位:贵州省民族研究院。本文系贵州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贵州旅游高质量发展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号24ZLJD03)阶段性成果。】

(编辑: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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