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方案明确,此次活动月主题为“感恩奋进跟党走,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从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为民办实事等3个方面明确具体内容,提出工作要求。
重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在机关、企业、学校、社区、苏木乡镇、各级融媒体中心分层次、分领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史、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全区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共同守卫祖国边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科学合理规划活动内容,推出一批“三项计划”专题活动,打造内蒙古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品牌;举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命名一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模范评选表彰,开展互观互学和专题培训等,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方式、新举措;深化和拓展“模范自治区”的内涵和外延,创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
着力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帮助解决各族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集中精力办成一批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好事,拿出一系列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招;深入农村牧区、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基层一线,深入排查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夯实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的根基。
据悉,自1983年以来,内蒙古坚持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2021年出台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将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纳入其中并作出明确要求,为活动月深入持久开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蒙民)
(编辑:马永)最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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