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统一战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三项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创新推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提出了“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方面的13项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15个省直单位,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围绕3个方面开展工作:围绕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主要开展各族青少年主题交流、社会实践交流、志愿服务交流、“手拉手、结对子”帮扶交流等活动;围绕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鼓励和支持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来湘就业创业,鼓励和支持全省企业和人才到民族地区就业创业,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等工作;围绕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主要开展在旅游业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打造“旅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精品线路和旅游产品,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型旅游发展业态,做强做优做大民族地区骨干旅游企业,打造一批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旅游基地等工作。
《实施意见》明确,“三项计划”在湖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民族工作协调机制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省民宗委负责民族工作“三项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明确了省直各相关单位的具体任务,要求各市州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实施。 (湘民)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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