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是多民族的边疆省份,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和云南突出特点,对云南民族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云南努力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云南始终坚持“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思想,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集全省之智、举全省之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谱写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作为党的二十大代表,向云南各族干部群众宣讲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的光荣使命。和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一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我们以行动之实,应时代之唤的责任担当。我们要深刻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大意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云南民族宗教系统各项工作向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转化为高质量推动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新时代云南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们要坚持“七个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
一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主题,推动民族工作融入主题、服务主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以及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把党的创新理论贯彻落实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四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高质量推动云南省民族工作,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五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决策部署,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积极推动民族工作融入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上来;六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七是深刻认识和牢牢把握以顽强斗争应对风险挑战的要求,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原原本本学、系统连贯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突破点,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云南民族宗教系统落地见效。
回顾过去,云南的变化真切而具体。我们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着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风险隐患上作出示范,通过实施“石榴红”工程、“枝繁干壮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和“三项计划”、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等重点工程项目,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升级版。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民族地区实现脱贫攻坚,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11个州市和84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各族干部群众“五个认同”更加坚定,感恩总书记、感恩共产党、感恩新时代成为彩云之南各民族的共同心声。
面向未来,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的要求,丰富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举措;对标实现“中华民族凝聚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目标任务的要求,丰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路径举措;对标“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要求,丰富推动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路径举措。
当前,《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正深入实施,培育出一批各具特色、类型多样、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云南省建设现代化边境小康村规划(2021-2025年)》正全面推进,在补齐边境地区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将工作重点转向产业提质、边民增收、精神富足等,不断推动边境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的质量和内涵,满足边境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的实施,对促进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建立云南省民族工作委员制、民族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民族工作格局,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做好民族工作,为实现云南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机制保障。
神州春潮起,奋进正当时。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精神,团结和带领全省各族干部群众,勠力同心、踔厉奋发、砥砺前行,努力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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