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发展。
以有形之“魂”,让民族文化保护“活”起来
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出台《楚雄州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政策法规,建立国家、省、州、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有非遗保护名录项目771项,促进了楚雄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得到及时抢救整理、挖掘开发。成立“楚雄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0县(市)文化馆分别建立了民族传统(非遗)传承展示厅。建立彝族梅葛、查姆等82个传习所,4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挖掘运用楚雄各民族交往的历史事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加强对元谋人、恐龙谷等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与展示传播,形成具有楚雄民族特色文化地标和文化名片。
以有感之举,让民族文化传承“动”起来
聚焦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乡村、进农家。利用火把节、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等,让各族群众同唱一首歌、同演一台戏,结成文化共同体。以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为重点,实施红色基因传承工程、中华民族视觉形象工程、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和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元谋龙街渡等3个项目入选云南省“十四五”长征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禄丰黑井镇被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双柏县入选中国文化百强县,牟定县、武定县白路镇入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彝族“赛装节”成为央视元宵晚会云南省唯一入选节目。
以有效之方,让民族文化产业“火”起来
加大云南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挖掘云南得天独厚的民族文化资源优势,让民族文化赋能云南旅游转型升级。讲好“中国龙”“绿孔雀”“元谋人”等具有楚雄辨识度的故事。在云南省率先出台《楚雄州支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扶持和奖补办法(试行)》,37条“硬核”措施撬动各民族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创造性转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创新性发展。推动“绣品变商品、绣片变名片、秀场变市场”,实现彝绣产业增加值2.45亿元,成为沪滇文化帮扶的“楚雄样板”。编撰全国第一部彝医药志书、第一部彝医药立法,助力云南省第二大生物医药产业基地建设。“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成为国内一流的民族文化节庆品牌。2022年,12个文旅项目列入年度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居云南省第一位,创建5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新增数量居云南省首位。
(编辑:马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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