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端于基层。1953年,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率先决定,把每年的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宣传月”。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创造性地开展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新疆把每年5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内蒙古将每年9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由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在多地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创新促进民族团结的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局部到全国、从部分试点到广泛示范、从简单活动升级为系统工作,创建的序幕徐徐拉开,亮点纷呈、成果丰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服务于基层。团结固,则百业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就是以争取人心、凝聚人心为出发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过程,就是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过程。浙江宁波立足基层社区工作实际,探索了以“微组织、微窗口、微热线、微平台”为主要内容的“四微”建设,在基层社区建立多个“四微”载体,面向各族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社区服务,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余留芬,自2001年成为贵州盘州市淤泥彝族乡岩博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带领村民奔跑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上,让村级产业和群众收入实现了滚雪球式的发展,贫困落后的彝家村寨成为如今的“先进村”“文明村”“示范村”,各族群众过上了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力在基层。各族群众是创建工作的主体,群众的积极参与和首创精神,激发出创建工作源源不断的活力。西安交通大学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本科生住宿书院育人模式,各族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中实现了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有生力量,也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举办“民族团结·石榴花开”等品牌特色活动,积极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服务各族群众搭建了直通桥、暖心家,推动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新疆阿克苏地区相继成立各级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建设者、维护者、促进者,共同推动民族团结之花常开长盛在塔里木河两岸。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征程中,创建工作不断迸发出勃勃生机。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深深植根于基层,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全面推进、积厚成势。
(编辑: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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